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

創世記 一1及註

創 世 記

主題 神創造,撒但敗壞,人墮落,耶和華應許拯救

壹 神的創造 一1~二25

一 神的心願和目的 一1~二3

1 神原始的創造 一1

第一章

1:1 起初創造諸天與地,

【註1】 聖經由舊約和新約二約組成,是神寫給人完整的神聖啟示。整本聖經主要的啟示,乃是獨一的三一神惟一的神聖經綸。(弗一10,三9,提前一4下。)這神聖經綸的中心與普及,乃是包羅萬有並追測不盡之豐富的基督,作三一神的具體化身和彰顯。(西二9,一15~18,約一18。)神聖經綸的目標,乃是召會作基督的身體,基督的豐滿和彰顯,(弗一22下~23,三8~11,)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與祂所救贖、重生、變化並榮化之三部分人的聯結、調和與合併。神聖經綸的完成有許多步驟,在聖經中漸進的啟示出來,開始於創世記一至二章神的創造,完成於啟示錄二十一至二十二章的新耶路撒冷。在舊約裏,神經綸的內容主要是以豫表、表號和影兒啟示出來;在新約裏,一切的豫表、表號和影兒都應驗並實現了。因此,舊約是神永遠經綸的象徵描繪,新約是實際的應驗。

 『創世記』是七十士希臘文譯本所採用本卷的書名,原為拉丁文,意生產,起源。創世記為聖經第一卷書,生產出聖言中神聖的真理,也是聖言中神聖真理的起源。因此,神聖真理的種子乃是撒在這卷書裏。這些種子在以後各卷書中,特別是在新約裏,長大並發展,至終收成於末一卷書啟示錄。

 創世記是整本聖經完整啟示的縮影,開始於按著神的形像所造的人,(一26,)結束於那稱為以色列的變化過的人,(三二28,四八2,)不僅外面有神的形像,更有神作到他裏面,使他成為神的彰顯。變化過的以色列乃是新耶路撒冷的種子,縮影。

 表面上,創世記一至二章僅僅是創造的記載;事實上,這兩章的記載中,幾乎每一項都啟示作神子民生命的基督,(約一1,4,十一25,十四6,)為著產生並建造召會。三至五十章陳明八大人物的傳記。這八大人物分為兩組,各有四人,代表人類的兩個族類:亞當、亞伯、以諾和挪亞,代表受造的族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瑟,代表蒙召的族類。其中所記載的,主要不是這些人的工作,乃是他們的生命、生活、並他們在神面前的道路。在創世記裏,神用創造的記載和八個人物的傳記,啟示出完成祂定旨的生命。

 這裏的『起初』,指時間的開始。(參約一1。)時間開始於宇宙的創造,繼續直到白色大寶座末了的審判。(啟二十11~15。)時間乃是為著完成神在已過永遠裏,為著將來的永遠,所立的永遠定旨。(弗三11。)

【註2】 希伯來文,Elohim,以羅欣,意大能者。這裏的希伯來名字是複數,而動詞『創造』卻是單數。不僅如此,二十六節用複數代名詞『我們』和『我們的』說到神,而二十七節原文卻用代名詞『祂』(中文未譯)和『祂的』(中文譯為『自己的』)。這些乃是神聖三一的種子。神是一,(賽四五5,林前八4,提前二5,)但祂也是三-父、子、靈。(太二八19。)祂是三一神。創造的那一位乃是三一神。見林後十三14註1三段。

 創世記分為三段,每段開始於一個名字。第一段(一1~二25)開始於『神』這名字,論到神的創造;第二段(三1~十一32)開始於『蛇』,論到蛇對人類的敗壞;第三段(十二1~五十26)開始於『耶和華』這名字,論到耶和華對墮落之人的呼召。

【註3】 這裏的創造是指從無生出有來,與二章四節的『造』,和二章七節的『塑造』不同,後二者是指把已經存在的東西拿來,用以產生其他的東西。

 神創造的動機是要完成祂的心願,滿足祂的喜悅。(弗一5,9。)神創造的定旨是要榮耀祂的兒子,(西一15~19,)並且特別要在人身上,(提前三16,)藉著祂的兒子基督彰顯神自己;(詩十九1~2,羅一20與註1,註2;)基督乃是神的具體化身以及神的形像,彰顯。(西二9,一15。)神創造的基礎,乃是神的旨意和計畫。(弗一10與註2,啟四11與註2。)神創造的憑藉,乃是神的兒子(西一15~16,來一2下)和神的話,(來十一3,約一1~3,)二者都是基督。(約一1,18,啟十九13。)

【註4】 在神創造的過程中,諸天和其中的天使首先被造,其次是地(可能還有其上一些活類)被造。(伯三八4~7與7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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