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

路加福音 十五1~32及註

參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 四14~十九27

二 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 九51~十九27

24 揭示三一神對罪人拯救的愛 十五1~32

a 藉著牧人尋羊的比喻 1~7

第 十五 章

15:1 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祂。

15:2 法利賽人和經學家紛紛的唧咕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喫飯。

15:3 耶穌就對他們講了這個比喻說,

【註1】 自義的法利賽人和經學家,定罪救主同罪人喫飯,救主回答他們時說了三個比喻,揭示並描述神聖的三一,如何藉著子、憑著靈作工,將罪人帶回歸父。子在祂的人性裡作牧人,尋找罪人猶如尋找迷羊,並將其帶回家中。(4~7。)那靈尋找罪人,如同婦人細細尋找失落的一個銀幣,直到找著。(8~10。)父接納悔改歸回的罪人,如同人接納他的浪子。(11~32。)整個神聖的三一都寶貝罪人,共同將罪人帶回歸神。三個比喻都強調神聖三一的愛,過於悔改罪人墮落的光景,以及他的悔改。子像好牧人親切的看顧,靈像愛寶貝者細細的尋找,父像慈父溫暖的接納;在此,神聖的愛完全得了彰顯。

15:4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其中的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直到找著麼?

【註1】 曠野表徵世界,指明子已來到世上,與人同在。(約一14。)

15:5 找著了,就歡歡喜喜的扛在自己肩上,回到家裡,

【註1】 這表明救主拯救的力量,以及祂拯救的愛。

15:6 召齊朋友、鄰舍,對他們說,和我一同歡喜罷,因為我失去的那隻羊已經找著了。

15:7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b 藉著婦人找錢的比喻 8~10

15:8 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個銀幣,若失落一個,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的找,直到找著麼?

【註1】 一個銀幣等於一天的工資。9節者同。

【註2】 象徵神的話,(詩一一九105,130,)為那靈所用,光照並暴露罪人的地位和光景,使他悔改。

【註3】 搜尋並潔淨罪人的裡面。

【註4】 在4節,子的尋找是在罪人外面,在十字架上藉祂救贖的死完成的;在這裡,那靈的尋找是在罪人裡面,藉祂在悔改罪人裡面的工作執行的。

15:9 找著了,就召齊朋友、鄰舍,說,和我一同歡喜罷,因為我失落的那個銀幣已經找著了。

15:10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c 藉著父親接子的比喻 11~32

15: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5:12 小的對父親說,父親,請把歸我的那一分家產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註1】 指他生而承受的產業。

【註2】 指父親所必須賴以維生的,就是父親的生計,資產。(30。)產業,原文意生命,即生存的現狀,如八14(今生);含示謀生的憑藉,如本處和可十二44(養生)。

15: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收拾一切,起身往遠方去了,在那裡生活放蕩,揮霍家產。

【註1】 表徵撒但的世界。

【註2】 直譯,奢侈。指明淫佚放蕩的生活。

15:14 既耗盡了一切,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乏起來。

15: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田裡去放豬。

【註1】 豬是不潔淨的。(利十一7。)放豬是一種污穢的工作,表徵撒但世界中不潔淨的事業。

15: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喫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註1】 這裡的豆是稻子豆,一種常綠樹,其莢可用作牲畜的飼料和貧民的糧食。一則有趣味的拉比記載說,“以色列人淪落到喫豆莢的地步,他們纔悔改。”傳說施浸者約翰在曠野,曾以這種豆莢為食物;因此又稱聖約翰餅。

15: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麼?

【註1】 這是由於那靈在他裡面的光照與搜尋。(8。)

【註2】 口糧,直譯,餅。

15: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犯罪得罪了天,並得罪了你。

【註1】 這是8節那靈尋找的結果。

【註2】 直譯,我向著天,並在你面前犯了罪。後文同。主這比喻含示罪人犯罪是向著天,並在天上的父神面前,所以是得罪天,並得罪在天上的父神。

15:19 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罷。

【註1】 浪子不曉得父親的愛。

【註2】 墮落的罪人一旦悔改了,總想為神作工或事奉神,以得祂的恩寵,不曉得這種思想乃是違反神的愛和恩,並且對神的心和意願是個侮辱。

15: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熱切的與他親嘴。

【註1】 這不是偶然發生的;父親乃是走出家門,盼望浪子回來。

【註2】 父神跑去迎接回來的罪人。這顯出祂是何等迫切!

【註3】 溫暖慈愛的接納。浪子回到父那裡,是由於那靈的尋找;(8;)父接納回來的浪子,是基於子在祂救贖裡的尋找。(4。)

15:21 兒子說,父親,我犯罪得罪了天,並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

15:22 父親卻吩咐奴僕說,快把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註1】 “卻”字滿了愛和恩!這與浪子自己的念頭相反,打斷了他的胡言亂語。

【註2】 這與父親的跑(20)相配。

【註3】 “那”指明一件特別的袍子,是在這特別的時候,為這特別的目的豫備的。

【註4】 上好的,直譯,第一的。

【註5】 表徵子基督是那滿足神的義,遮蓋悔改的罪人。(耶二三6,林前一30,參賽六一10,亞三4。)這上好的袍子,就是第一的袍子,頂替了回家浪子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

【註6】 表徵蓋印的靈,是神在蒙悅納之信徒身上所給的印記。(弗一13,參創二四47,四一42。)

【註7】 表徵神救恩的能力,將信徒從污穢之地分別出來。戒指和鞋都是自由人的標記。身上的袍子、手上的戒指、和腳上鞋的裝飾,使可憐的浪子與他豐富的父親相配,而有資格進入父家,與父親一同坐席。神的救恩是用基督和那靈裝飾我們,叫我們享受祂家中的豐富。

15: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讓我們喫喝快樂。

【註1】 表徵豐富的基督(弗三8)在十字架上為作信徒的享受而被殺了。神的救恩有兩面:上好的袍子所表徵外面客觀的一面,以及肥牛犢所表徵裡面主觀的一面。基督作我們的義,是我們外面的救恩;基督作我們的生命給我們享受,是我們裡面的救恩。上好的袍子使浪子有資格符合他父親的要求,使父親心滿意足;肥牛犢使他得著飽足,不再飢餓。因此,父和子能一同快樂。

【註2】 或,犧牲。(27,30同。)

15: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註1】 所有失喪的罪人,在神眼中都是死的;(弗二1,5;)他們得救時,就都被點活了。(約五24~25,西二13。)

15: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註1】 象徵法利賽人和經學家,(2,)代表不信的猶太人,靠著他們的行為(在田裡所表徵的),追求律法的義。(羅九31~32。)

15:26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查問是甚麼事。

15:27 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註1】 直譯,健全的,或,健康的。

15:28 大兒子就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15:29 他對父親說,看哪,我像奴僕服事你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註1】 表徵在律法之下受奴役。(加五1。)

【註2】 或,輕忽。

15: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註1】 見12註2。

15:31 父親對他說,孩子,你始終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15:32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註1】 見24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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