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

路加福音 十六14~31及註

參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 四14~十九27

二 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 九51~十九27

26 教導進神的國 十六14~18

16:14 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

【註1】 嗤笑,直譯,翹起鼻子。

16:15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但神知道你們的心;因為在人中間高貴的,在神面前卻是可憎的。

【註1】 法利賽人自稱為義,乃是驕傲的高抬自己,因此在神面前是可憎的。

16:16 律法和申言者到約翰為止;從此神的國當作福音傳開了,人人強力奪取要進去。

【註1】 律法和申言者是指舊約。

【註2】 指明從律法時代到福音時代的轉換。見太十一13註1。

【註3】 見四43註2。

【註4】 救主在這裡將神的國當作福音傳給貪財的法利賽人。(14。)錢財及其所引起的情慾,攔阻他們進神的國,因此救主在18~31節的傳講,特意且強烈的抨擊這兩件事。

【註5】 法利賽人要強力奪取進神的國,就需降卑自己,(參15,)離開錢財(參14)而不離婚,(參18,)也就是勝過錢財,及其所引起的情慾。

16:17 天地過去,比律法的一落空還容易。

【註1】 指希伯來文字母中,微小角狀的突出部分,用以區別不同的字母。

【註2】 或,失落。

16: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丈夫所休之婦人的,也是犯姦淫。

【註1】 休,直譯,釋放。

27 警告財主 十六19~31

16:19 有一個財主,素常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註1】 這不是比喻,因其中題到亞伯拉罕、拉撒路、陰間等名稱。這是個故事,救主用以給貪財自義的法利賽人作為例證的解答,(14~15,)揭示他們因貪財而棄絕救主的福音,結果將與財主同樣悲慘,藉此警告他們。

16:20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丟在財主門口,

16:21 巴不得從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東西得飽足;不但如此,連狗也來舔他的瘡。

16: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註1】 這是猶太拉比的說法,等於和亞伯拉罕同在樂園裡。見林後十二4註1。

16:23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

【註1】 見太十一23註1。

16:24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可憐我罷,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16:25 亞伯拉罕說,孩子,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同樣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16:26 不但這樣,在我們與你們之間還有深淵隔定,以致人想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從那邊越過來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註1】 深淵將陰間分為兩部分:快樂的部分,即亞伯拉罕、拉撒路、和一切得救聖徒所在之處;(22;)痛苦的部分,即財主和一切滅亡的罪人所在之處。(23上,28。)兩部分彼此隔絕,沒有橋梁通著。但兩部分的人能彼此看見,甚至彼此交談。(23~25。)

16:27 財主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16:28 因為我有五個兄弟,他可以鄭重的向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16:29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申言者可以聽從。

【註1】 指摩西的律法和申言者的書,(參16,)即神的話。(太四4。)人是否聽從神的話,要斷定他是得救,還是滅亡。討飯者得救不是因他貧窮,乃是因他聽從神的話。(約五24,弗一13。)財主滅亡不是因他富有,乃是因他棄絕神的話。(徒十三46。)

16:30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不是的;若有一位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他們必要悔改。

16:31 亞伯拉罕說,他們若不聽摩西和申言者,就是有一位從死人中復活的,他們也不會信服。

【註1】 人若不聽從神的話所說的,就是有人神奇的從死人中復活,他們也不會信服。救主在這裡的話含示,法利賽人所代表的猶太人,若不聽從舊約裡神藉著摩西和申言者所說的話,即使祂從死人中復活,他們也不會信服。這悲劇在祂復活以後果真發生了。(太二八11~15,徒十三30~40,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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