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

約翰福音 十四7~20及註

貳 耶穌被釘,基督復活,去豫備道路將人帶進神裡面;並成為那靈來居住生活在信徒裡面,為著建造神的居所 十四~二一

一 生命的內住─為著建造神的居所 十四1~十六33

1 三一神的分賜─為著產生住處 十四1~31

b 三一神將自己分賜到信徒裡面 7~20

(一) 父化身子裡顯於信徒中間 7~14

14:7 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

【註1】 本章揭示神如何將祂自己分賜到人裡面。在將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這事上,神是三一的。祂是獨一的,卻又是三─父、子、靈。子是父的化身和彰顯,(7~11,)靈是子的實際和實化。(17~20。)父在子裡(子甚至稱為父─賽九6)得著彰顯,被人看見;子成那靈,(林後三17,)得以啟示並實化。父在子裡,彰顯於信徒中間;子成那靈,實化在信徒裡面。父神是隱藏的,子神是顯明在人中間的,靈神是進到人裡面作人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並一切的。因此,父在子裡,子成為靈,這三一神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的分,使我們在祂的神聖三一裡,享受祂作我們的一切。

14:8 腓力對祂說,主阿,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

14:9 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

14:10 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麼?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我從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

【註1】 見六63註3。

14:11 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然,也當因我所作的事而信。

14:12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入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

【註1】 主藉著成為肉體從父而來,將神帶進人裡面。現今祂藉著死與復活,到父那裡去,將人帶進神裡面。

14:13 你們在我的名裡無論求甚麼,我必作成,叫父在子身上得榮耀。

【註1】 在主的名裡,意即與主是一,憑主活著,並讓主活在我們裡面。主在父的名裡來,且在父的名裡行事,(五43,十25,)意即祂與父原是一,(十30,)因父活著,(六57,)父也在祂裡面作事。(10。)在福音書裡,主是父的彰顯,在父的名裡行事。在行傳裡,門徒是主的彰顯,在主的名裡甚至作更大的事。(12。)14節者同。

【註2】 父在子身上得榮耀,就是父神聖的元素從子裡面彰顯出來。凡子所作的,都是彰顯父神聖的元素。這就是父在子身上得榮耀。

14:14 你們若在我的名裡求我甚麼,我必作成。

(二) 子實化成為那靈住在信徒裡面 15~20

14:15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誡命。

14:16 我要求父,祂必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

【註1】 原文意辯護者,就是陪伴在旁,照料我們事務、案件的人。在原文,保惠師與約壹二1的辯護者同。今天我們有在諸天之上的主耶穌,也有在我們裡面的那靈(保惠師),作我們的辯護者,照料我們的案件。

14:17 就是實際的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與你們同住,且要在你們裡面。

【註1】 這裡所應許的靈,七39曾題過,就是生命的靈。(羅八2。)主曾在復活那天,將這靈作為生命之氣吹進門徒裡面,(二十22,)成就了祂的應許。這與路二四 49,父關於能力之靈的應許不同。那應許是成就在主復活五十天之後的五旬節,那時,那靈像一陣大風吹到門徒身上。(徒二1~4。)本節稱這生命的靈為實際的靈。這實際的靈乃是基督,(6,)所以實際的靈就是基督的靈。(羅八9。)這靈也就是基督的實際,(約壹五6,20,)將基督實化在信入祂的人裡面,作他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

【註2】 本節的“祂,”是指實際的靈,到18節成了“我,”就是主自己。這是說,在肉身裡的基督,經過死而復活,成了生命的靈,就是那是靈的基督。林前十五45論到復活的事,說“末後的亞當(在肉身裡的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證實這點。

【註3】 這裡首次啟示那靈內住的應許。這應許是在書信裡得著成就,並得著完全的發展。見林前六19,羅八9、11。

14:18 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正往你們這裡來。

【註1】 見17註2。

【註2】 這“來”在二十19~22主復活那天得著成就。主在復活後,沒有撇下門徒為孤兒,乃是回到他們那裡,永遠與他們同在。

14:19 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

【註1】 這該是指主復活後,在門徒裡面活著,門徒也憑祂活著,如加二20所題的。

14:20 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

【註1】 這該是指主復活的那日。(二十19。)
 

關閉視窗


Copyright © 臺灣福音書房水流職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