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

哥林多後書 

貳 新約的職事 二12~三11

三 榮光與卓越 三7~11

3:8 何況那靈的職事,豈不更帶著榮光?

【註1】 指使徒新約的職事,這約屬於賜生命的活靈。

【註2】 直譯,在榮光裡。指顯在基督面上神的榮光,這榮光就是神自己,永遠照在使徒心裡,(四6,)遠超過摩西舊約職事的榮光。(10。)

3:9 若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就越發充盈著榮光了。

【註1】 舊約的職事成了屬死的職事,(7,)因為舊約帶進定罪,叫人死。(羅五13,18,20~21。)因此,舊約的職事也是定罪的職事。

【註2】 新約的職事乃是賜人生命之靈的職事,(8,6,)因為新約帶進神的義,叫人得生命。(羅五18,21。)因此,新約的職事也是義的職事,就是稱義的職事。新約職事的中心乃是靈與義:靈是生命的供應;義是那是靈,(17,)作我們生命之基督(神的像)的活出與真正的彰顯。

【註3】 指使徒新約的職事不但有榮光,更充盈著神的榮光,遠超過摩西舊約職事的榮光。(10。)

參 新約的執事 三12~七16

一 為主以祂作賜生命並變化人的靈所組成 三12~18

3:18 但我們眾人既然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好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就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

六 為著主的新造,受了和好職事的託付 五16~21

5:21 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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