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

哥林多後書 

伍 保羅為他使徒權柄的表白 十1~十三10

四 藉著他被迫的誇口 十一16~十二18

1 誇他的身分、勞苦和患難 十一16~33

11:16 我再說,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縱然如此,也要把我當作愚妄人接納,叫我也可以略略誇口。

11:17 我所說的,不是照著主說的,乃像在愚妄中,因自信而這樣誇口。

【註1】 見九4註1。

11:18 既有好些人照著肉體誇口,我也要誇口,

11:19 因你們是精明人,喜歡容忍愚妄人。

【註1】 這種關於哥林多人的說法是諷刺的。

11:20 若有人強制你們作奴隸,若有人侵吞你們,若有人擄掠你們,若有人高舉自己,若有人打你們的臉,你們都會容忍!

【註1】 意即把你們當作擄物擄去,與路五5“打著”同字。

11:21 我自賤的說,我們從前太軟弱了!然而,我愚妄的說,人在何事上勇敢,我也勇敢。

【註1】 這是諷刺的。

【註2】 直譯,好像軟弱的。

11:22 他們是希伯來人麼?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麼?我也是。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麼?我也是。

【註1】 22~33節,是使徒與熱中猶太教者的比較。這清楚的指出,基督真正的執事,除了需要前面各章所含示,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之外,在跟隨主時也需要受苦。凡缺這兩種資格的人,就如熱中猶太教者,不論他們如何聲明有使徒的權柄,必被人看出是假使徒,是撒但的差役。(13~15。)

11:23 他們是基督的執事麼?我瘋狂的說,我更是!論勞苦,是更多的;論下監,是更多的;論鞭打,是過重的;論冒死,是屢次有的。

【註1】 直譯,過度的。

11:24 我給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

11:25 給棍打了三次,給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在深海裡過了一晝一夜;

【註1】 24節的鞭打,是從猶太人來的,本節的棍,是羅馬人所使用的。(徒十六22~23。)

【註2】 這三次,不包括在米利大(一般認為是馬爾他,Malta)的船壞事件,並未記在行傳裡。

11:26 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中的危險;

【註1】 這類江河,由於山間溪流的暴漲,或乾旱河床的氾濫,容易突發劇變。

【註2】 “在小亞細亞高原和沿海之間的山區,居民以搶劫聞名。”(Vincent,文生。)

【註3】 主要指熱中猶太教的基督徒。

11:27 勞碌辛苦,論儆醒,是多次的;論飢渴、論不食,是多次的;論寒冷和赤身─

【註1】 見六5與註1。

【註2】 不食在這裡與辛苦並列,必是指由於缺乏食物,非自願的禁食;因此這與飢餓不同。飢餓是指無法得著食物的光景;非自願的不食,是指貧窮的光景。

【註3】 由於氣候和衣著不足。

【註4】 指衣著不足,或由於鞭打、船壞而赤身。

11:28 除了沒有題起的事,還有為眾召會的罣慮,天天壓在我身上。

【註1】 即23~27節所沒有題起的。

【註2】 即思慮,或憂慮。原文與太十三22之“思慮,”彼前五7之“憂慮”同。

【註3】 指許多掛心的事壓在他身上。

11:29 有誰軟弱,我不軟弱?有誰絆跌,我不焦急?

【註1】 直譯,焚燒。對絆跌人的原因,憂急且氣憤。

11:30 我若必須誇口,就要誇我軟弱的事。

【註1】 指使徒的苦難和辛苦,使他在仇敵眼中顯得卑下、軟弱、輕賤。他得證實為真使徒,乃是藉著這些事,不是藉著他仇敵所誇耀的力量。

11:31 主耶穌的神與父,就是那當受頌讚直到永遠的,知道我不說謊。

11:32 在大馬色,亞哩達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馬色人的城,要捉拿我,

【註1】 原文意,民族的統治者。

11:33 我就從窗戶中,在筐子裡給人從城牆上縋下去,逃脫了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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