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

以弗所書 四4~6及註

參 召會在聖靈裡需要的生活與職責 四1~六20

一 在基督身體裡需要的生活與職責 四1~16

1 保守那靈的一 1~6

4:4 一個身體和一位靈,正如你們蒙召,也是在一個盼望中蒙召的;

【註1】 使徒在勸勉我們保衛“一”時,指出七項是我們一的根據:一個身體,一位靈,一個盼望,一主,一信,一浸,並一位神。這七個“一”分為三組:前三者為第一組,屬於那靈,以身體為其彰顯;這身體由為其素質的那靈所重生並浸透,而有改變形狀、與基督畢像畢肖的盼望。次三者為第二組,屬於主,有信和浸,使我們得與祂聯合。最後是第三組,由神與父所組成,祂是一切的起始和源頭。靈是身體的執行者,子是身體的創造者,父神是身體的起源者─三一神的三都與這身體有關。三一神的第三者首先題到,因為這裡主要的是說到身體,而靈是這身體的素質,也是這身體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然後回溯到子,再到父。

【註2】 直譯,正如你們也是在你們呼召的一個盼望中蒙召的。

【註3】 這是榮耀的盼望,(西一27,)就是我們身體的改變形狀,(腓三21,)以及神眾子的顯出。(羅八19,23~25。)

4:5 一主,一信,一浸;

【註1】 這裡不說“一子,”而說“一主。”在約翰福音裡,我們信入的是子;(約三16;)但在行傳裡,我們信入的是主。(徒十六31。)在約翰書信裡,子是為著生命;(約壹五12;)而在行傳裡,升天後的主是為著權柄,(徒二36,)這是關乎祂作頭的身分。因此,我們相信祂,與生命有關,也與權柄有關,因為祂是我們的生命,也是我們的頭。以身體的頭而言,(一22,)祂是主。基督徒分裂,是因他們不顧身體的頭,不顧主作頭的身分和權柄。

【註2】 藉著信我們信入主,(約三36,)藉著浸我們浸入主(加三27,羅六3)並了結於亞當。(羅六4。)藉著信和浸,我們已從亞當裡遷到基督裡,因而與主聯合。(林前六17。)我們信了基督之後,應當立刻受浸,完成這遷移。

4:6 一位眾人的神與父,就是那超越眾人,貫徹眾人,也在眾人之內的。

【註1】 指所有的信徒。

【註2】 神是萬物的起源者,父是為著基督身體的生命源頭。

【註3】 這裡甚至含示神聖三一的思想。超越眾人,主要的是說到父;貫徹眾人,主要的是說到子;在眾人之內,主要的是說到那靈。三一神藉著成為那靈臨到我們,至終進到我們眾人裡面。基督身體的一乃是由神格的三一所構成:作源頭和起源的父是起源者,作主和頭的子是完成者,成為賜生命之靈的那靈是執行者。這位三一神在我們生活中成為我們的實際和經歷,就是我們一的基礎和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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