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

歌羅西書 一9~14及註

貳 基督─居首位並包羅萬有者,神的中心與普及 一9~三11

一 聖徒的業分 一9~14

1:9 所以,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和悟性上,充分認識神的旨意,

【註1】 屬靈的智慧和悟性是屬於我們靈裡神的靈,這與僅僅在人黑暗心思裡智慧派的哲學相對。智慧是在我們的靈裡,以察知神永遠的旨意;屬靈的悟性是在我們由那靈更新的心思裡,以明白並繙譯我們在靈裡所察知的。

【註2】 這裡神的旨意是指神永遠定旨的意願,神關於基督之經綸的意願,(弗一5,9,11,)並不是指神在小事上的旨意。

1:10 行事為人配得過主,以致凡事蒙祂喜悅,在一切善工上結果子,藉著認識神而長大,

【註1】 行事為人配得過主,乃是充分認識神旨意的結果。我們就是在這種配得過主的行事為人裡活基督。

【註2】 即在各方面蒙主喜悅。

【註3】 指在各方面活基督、長基督、彰顯基督並繁殖基督。這是基督徒一切善工的真正素質。

【註4】 不是在心思裡字句的認識,乃是在靈裡對神活的認識,藉此我們在生命裡長大。

1:11 照祂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使你們凡事歡歡喜喜的忍耐寬容,

【註1】 即彰顯神之榮耀的權能,在神的權能裡榮耀祂。

【註2】 不僅指基督復活的大能,(腓三10,)也指基督自己是那大能,在凡事上加力給我們,(腓四13,)使我們能歡歡喜喜的忍耐寬容,以過經歷基督、活基督的生活。

【註3】 或將“歡歡喜喜的”譯在下節“感謝父”之前。

1:12 感謝父,叫你們彀資格在光中同得所分給眾聖徒的分;

【註1】 父神用子神的救贖,藉靈神的聖別,使我們彀資格同得包羅萬有的基督,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化身,作眾聖徒的分。

【註2】 這裡的光,與下節的黑暗相對。當我們在撒但的權下,我們就是在黑暗裡。但現今我們是在神愛子的國裡,在光中享受祂。

【註3】 指業分,如以色列人分得迦南美地之分,作他們的產業。(書十四1。)新約信徒的基業,我們所分得的分,不是物質的土地,乃是包羅萬有的基督。祂是眾聖徒所分得的分,作了我們神聖的基業,給我們享受。

1:13 祂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裡;

【註1】 為著基督作身體的頭,並為著我們信徒作祂身體的肢體,神需要拯救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就是撒但的國,(太十二26下,)把我們遷入神愛子的國裡。這使我們彀資格分享那包羅萬有的基督,作我們的分。

【註2】 直譯,那黑暗。

【註3】 子是父這生命源頭的彰顯。(約一4,18,約壹一2。)愛子是父愛的對象,在神聖的愛裡對我們作生命的具體化身。

1:14 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就是罪得赦免。

【註1】 前節的拯救是藉著敗壞撒但邪惡的能力,對付他在我們身上的權勢;本節的救贖是藉著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對付我們的罪。

【註2】 原文,複數。罪得赦免,是我們在基督裡所得的救贖。基督的死已經成功救贖,叫我們的罪得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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