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引言─基督的啟示與耶穌的見證 一1~8
1:2 約翰便將神的話,和1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見證出來。
【註1】 本書一面給我們“基督的啟示,”另一面向我們顯示“耶穌的見證,”就是召會。本書向我們陳明啟示出來的基督,和作見證的召會。一章的燈臺,七章蒙救贖大批的群眾,十二章光明的婦人及其男孩子,十四章的莊稼及其初熟的果子,十五章玻璃海上的得勝者,十九章豫備好等候婚娶的新婦,以及二一、二二章的新耶路撒冷,都是“耶穌的見證。”這耶穌的見證就是豫言的靈(十九10)─豫言的本質、特性和特徵。
基督是神的見證人,(5,)是神的見證和彰顯;召會是基督的見證和彰顯。如此,召會乃是神在基督裡之見證和彰顯的複製。
1:3 念這1豫言的話,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時候近了。
【註1】 本書的啟示含豫言性質,多數的異象是指要來的事。甚至二、三章寫給七個召會的七封書信,在表號的意義上,也是論到召會在地上直到主回來時的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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