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

啟示錄 二十7至15及註

肆 “將要發生的事” 四1~二二5

二 第二段,詳述第一段所論及重要關鍵的事物 十二1~二二5

10 末次的背叛 二十7~10

a 撒但得釋放 7

20:7 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

【註1】 無底坑(3)是魔鬼暫時的監牢,過了一千年,他要從其中釋放出來,作神最後一次試驗人的工具。

b 列國的背叛與毀滅 8~9

20:8 要出來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數目多如海沙。

【註1】 直譯,角。

【註2】 照結三八2~3和三九1~2看,歌革和瑪各必是指俄羅斯。結三八2指明,歌革和瑪各屬於羅施、米設和土巴。羅施等於俄羅斯,米設等於莫斯科,土巴等於托波耳斯克。結三九2說到這些地方是北方的極處。結三八和三九所說歌革和瑪各的事,要發生在千年國之前,而本章所記載關於他們的事,要發生在千年國之後。本節指出,撒但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就是迷惑歌革和瑪各;這也許指明人類受撒但煽動,末次背叛神時,歌革和瑪各居於領導地位,列國要跟隨他們。

【註3】 這是地上最後一次戰爭,發生在千年國之後,由人類受神的仇敵撒但煽動,末次背叛所引起。人類雖然得著恢復一千年,背叛的天性仍舊存在。這背叛的天性要因撒但末次的煽動暴露出來,也要藉著主對人類最終的審判得以除淨。

20:9 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

【註1】 直譯,地的寬闊。

【註2】 聖徒的營是得勝信徒暫住之所,他們是天上的眾軍,(十九14,)安營在地上。蒙愛的城是耶路撒冷城,以色列遺民所住的地方。在千年國裡,得勝的信徒和以色列遺民是神在地上忠信的百姓,同神並為神站住。到了千年國末了,撒但要從北方的極處,煽動背叛的人類攻擊他們。

【註3】 有些權威古卷上加,從神那裡。

c 撒但滅亡於火湖 10

20:10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火湖裡,也就是獸和假申言者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註1】 火湖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豫備的。(太二五41。)獸和假申言者並太二五32~33、41的山羊,要比魔鬼早一千年被扔在火湖裡;(十九20;)一千年以後,魔鬼也要被扔在火湖裡。

11 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 二十11~15

a 天地逃遁 11

20:11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遁,再無可見之處了。

【註1】 白色在這裡表徵公義,指明主審判的大寶座是公義的。

【註2】 坐在上面的,必是指主耶穌。父神已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並且設立祂作審判活人死人的那一位。(徒十42,十七31,提後四1,羅二16。)太二五31~46說到祂在千年國以前,是審判活人的;這裡說到祂在千年國以後,是審判死人的。

【註3】 舊天舊地要改變,(來一11~12,)舊天要過去,舊天的元素要被燒化,舊地也要被燒盡了。(彼後三10。)從這變化中,就產生出新天新地,(二一1,)成為新造的宇宙,供作新耶路撒冷在永世裡的所在之地。

【註4】 直譯,再也找不著地方給他們。

b 不信的死人受審判 12

20:12 我又看見死了的,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都憑著這些2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註1】 這裡的“站”指明死了的人已經復活。這是指千年國以後不信者的復活,就是審判的復活。(約五28~29,林前十五23~24。)

【註2】 直譯,書卷(複數)。這些書卷記載著不信者的工作和行為,他們要照所記載的受審判。

【註3】 直譯,書卷(單數)。這是信徒的名冊。(十三8,十七8,路十20。)

c 鬼受審判 13

20:13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者,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者,他們都各自照所行的受審判。

【註1】 那些溺斃海中的不信者,既包含在陰間的死人中,這裡海所交出的死者,就不包括不信的人類;這些死者可能是亞當以前的時代中,(見創世記生命讀經第二篇,)那些活類的靈(即現今的鬼─太八31~32,十二43)。這也許指明,現今的鬼要和不信的人類,一同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

d 死亡和陰間被扔在火湖裡 14

20:14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註1】 火湖是整個宇宙的垃圾箱,一切消極的事物,包括死亡和陰間,都要被扔在其中。死亡是主最後所要毀滅的仇敵。(林前十五26。)

【註2】 墮落的人在第一次的死裡,魂和靈與身體分開,並滅亡於陰間受苦的地方。(路十六22~24。)在第二次的死裡,魂和靈與復活的身體重新聯結,然後與身體一同被扔進火湖裡。這是說,不信者的全人─靈、魂、體,都要在火湖永遠的痛苦裡滅亡。

e 不信的人與鬼都滅於火湖 15

20:15 無論誰在生命冊上不見是記著的,就被扔在火湖裡。

【註1】 那些滅亡的不信者,雖是照著記載他們所行的案卷受審判,(12~13,)卻要照著生命冊被扔在火湖裡。這指明他們雖因惡行被主定罪,卻因不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而滅亡。不相信主耶穌,乃是惟一使人滅亡的罪。(約十六9。)

【註2】 直譯,書卷。

【註3】 火湖原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豫備的。(太二五41。)不信的人既然跟隨魔鬼,就要有分於魔鬼的審判,(約十六11,)並同受魔鬼下火湖的永遠痛苦。鬼既跟隨魔鬼,就要遭到同樣的定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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