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

出埃及記 出三十1∼5及註

肆 領受啟示 十九1~三四35

十一 帳幕及其中器具的異象 二五1~三十38

14 金香壇 三十1~10

30:1 你要用皂莢木作一座燒香的壇。

【註1】 皂莢木表徵基督的人性,金(3)表徵基督的神性。用皂莢木包上金子作成的香壇,乃是表徵基督的人性品質堅剛、標準崇高,以彰顯祂的神性。沒有甚麼能像那基於基督更新且拔高之人性而有的代求生活,那樣彰顯神。

【註2】 香壇表徵基督作為代求者,維持神和祂子民之間的關係。(羅八34,來七25,啟八3。)帳幕連同其器具的排列,正確、詳盡的描繪出神在宇宙中的行政和經綸。根據這幅圖畫,約櫃乃是中心點,然而在實行上,中心乃是香壇。代求的基督乃是地上神行政執行的中心。按照啟八3~6,代求者不僅是個別的基督,更是團體的基督,是頭同著身體。基督是頭,在諸天之上代求;召會是身體,在地上代求。(提前二1。)

在出埃及記,香壇是在帳幕及其器具以及祭司體系的裝備之後纔啟示的。這指明祭司的事奉開始於香壇,就是把代求的禱告獻給神的地方。(路一10。)帳幕裏其他一切地方的活動,都是由香壇這裏推動的。香壇不僅是在帳幕通道上的一項器具;反之,香壇好比使一切運轉的馬達。因此,在我們對帳幕的經歷中,(見來九4註3,)香壇乃是獨自作為轉捩點。香壇使帳幕和外院子的一切方面在我們經歷中產生功效。代求的禱告也推動別人來到燔祭壇、洗濯盆、陳設餅桌子、燈臺、以及至聖所裏之約櫃的基督這裏。按照啟八3,香壇直接在神權柄的寶座,就是施恩的寶座之前。(見啟四2註2。)在香壇獻上的禱告,就是在基督裡同著基督作香所獻的禱告,(見7註1,)支配了神恩典的分賜,並推動神聖行政的執行。因此,這禱告支配了宇宙。

30:2 這壇要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壇的四角要與壇接連一塊。

【註1】 香壇是四方的,長和寬都是一肘,高二肘。因此,香壇是兩個一立方肘的立方體。四方表徵完全,立方體表徵完全中的完全;不僅如此,兩個立方體指明給予證實或作見證的東西。這含示代求的基督或代求的生活,乃是一種證實、完全和見證。此外,香壇比陳設餅桌子和約櫃都高,(參二五10,23,)這指明基督是在至高之處代求。

【註2】 角表徵力量。香壇上的四角表徵基督代求的力量,指明基督的代求向著地的四角是有能力的。

30:3 要用純金,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並壇的四角包裹;又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牙邊。

【註1】 見1註1。

【註2】 見二五11註2。香壇四圍的金牙邊或冠冕,表徵基督神性的榮耀,乃是祂代求的能力,保守神的子民和神的權益。

30:4 要作兩個金環,安在金牙邊以下,在壇相對的兩邊,可以穿槓,用以抬壇。

【註1】 兩個金環用以穿槓,以便抬壇,表徵基督代求的運行。皂莢木包金的槓,(5,)表徵基督屬人的性情和神聖的性情,乃是祂的代求運行的力量。環與槓都是指基督的靈,就是賜生命的靈,包含基督的神性和人性。賜生命的靈將基督的代求帶到地上各處。當眾召會和眾聖徒與基督一同禱告時,賜生命的靈就要把基督代求的功效帶到與神權益有關的每一個地方,以完成他們所禱告的。

30:5 要用皂莢木作兩根槓,用金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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