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

創世記 二十一1至34及註

e 以撒的出生和長大 二一1~34

21:1 耶和華按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祂所應許的給撒拉成就。

【註1】 1~13節,見加四22~31註。

【註2】 見十八14註2。

21:2 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神和亞伯拉罕約定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

【註1】 神在祂經綸中的目標,是要產生基督作後裔,以完成祂永遠的定旨。(三15,十二7,二二18,加三16,撒下七12~14上。)以撒的出生,表徵基督這應許的後裔是在神約定的日期,藉著神恩典的工作所產生的。這事的首要條件,乃是我們天然的生命和力量,必須藉著屬靈的割禮被了結。(十七10~16。)

21:3 亞伯拉罕為撒拉給他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

【註1】 意他喜笑。

21:4 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他的兒子以撒行了割禮。

【註1】 見十七12註1。

【註2】 見十七10註1。

21:5 他兒子以撒出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

21:6 撒拉說,神使我歡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歡笑;

21:7 又說,誰能豫先對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兒女呢?然而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竟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21:8 孩子漸長,就斷了奶。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盛大的筵席。

【註1】 以撒的長大,表徵基督生在新約信徒裏面之後的長大。基督在我們裡面需要長大,好使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加四19與註4。)

21:9 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

【註1】 見加四29註2,三17註2。

21:10 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註1】 把夏甲和以實瑪利趕出去,表徵把律法和肉體努力的結果趕出去,這些在神的經綸中毫無地位。(見加四24註5,30註1。)

21:11 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甚是愁煩。

21:12 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愁煩。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要聽;因為從以撒生的,纔要稱為你的後裔。

【註1】 直譯,在以撒裡的。

21:13 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成為一國,因為他是你的後裔。

21:14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

21:15 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一棵小樹下,

21:16 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

21:17 神聽見童子的聲音;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怎麼了?不要害怕,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

21:18 起來,把童子扶起來牽著;我必使他成為大國。

21:19 神開了夏甲的眼睛,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

【註1】 井表徵一個人生活的源頭。以實瑪利的井是在曠野,靠近埃及。(14,20~21。)以實瑪利生活的源頭使他成為弓箭手,(20,參十8~9,)獵人,就是殺害生命的人,最終使他聯於表徵世界的埃及。(21。)

21:20 神與童子同在,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

21:21 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21:22 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在你所作的一切事上,神都與你同在。

21:23 我願你如今在這裏指著神對我起誓,不要以詭詐待我與我的子孫後代。我怎樣以恩慈待你,你也要照樣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

21:24 亞伯拉罕說,我願意起誓。

21:25 從前,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

【註1】 以撒的井豫表基督這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林後三6,17,)祂是活水的源頭,作神子民神聖的供應。(約四14,七37~39,林前十二13,啟二二17。)以撒生活的源頭,使他成為叫神滿足的燔祭,並將他帶到摩利亞山,(二二2,)這山至終成為錫安山,就是耶路撒冷建造神殿的地方。(代下三1。)最終,正確的生活源頭使我們成為以撒,並將我們帶到新耶路撒冷。(加四26~28。)

21:26 亞比米勒說,誰作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纔聽見了。

21:27 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約。

21:28 亞伯拉罕把羊群中的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

【註1】 亞伯拉罕以七隻母羊羔的代價,贖回那口井。在豫表上,七隻母羊羔表徵基督完全的救贖,這指明神聖的活水已藉基督完全的救贖被贖回、買回。(約十九34。)

21:29 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是甚麼意思?

21:30 他說,你要從我手裏接受這七隻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

21:31 所以他稱那地方為別是巴,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裏起了誓。

【註1】 意盟誓的井。

21:32 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起身,回非利士人的地去了。

【註1】 這裏的約與贖回別是巴的井有關,乃是那藉著基督救贖的血所立定(太二六28,路二二20)之新約(耶三一31~34,來八8~12)的種子。以撒喝贖回的水,立約的水;照樣,新約信徒所喝的活水,乃是經過救贖和立約的水。

【註2】 在豫表上,非利士人表徵一種人,他們接受神,卻照著人的聰明,不照著神的經綸處理神的事。(撒上六1~9與4註1。)

21:33 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了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裏呼求耶和華永遠之神的名。

【註1】 垂絲柳樹有細長的枝條,葉子很細,描繪生命之豐富的湧流,就是經歷生命樹的結果。(二9~10,參約七37~38。)因此,垂絲柳樹表徵被人經歷並得著彰顯的生命樹。

【註2】 原文,El Olam,伊利俄拉姆。伊利,意大能者,乃是神的名字之一。俄拉姆,意永遠的或永遠,原文字根意,隱藏、遮藏。以利俄拉姆這神聖的稱呼,含示永遠的生命。(參約一1,4。)因此,亞伯拉罕藉著呼求耶和華這永遠大能者的名,就經歷神是永活、隱密、奧祕的一位,祂就是永遠的生命。

21:34 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關閉視窗


Copyright © 臺灣福音書房水流職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