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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 一1,2,二4,8,18,五14至18,十三14,31

1:1 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語如下: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基斯流月,我在書珊京城;

1:2 那時,有我一個弟兄哈拿尼,同著幾個人從猶大來。我問他們那些被擄歸回、剩下逃脫的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光景。

1:3 他們對我說,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餘民在猶大省遭大難,受凌辱;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被拆毀,城門被火焚燒。

1:4 我聽見這些話,就坐下哭泣,悲哀幾日,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禱告,

1:8 求你記念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說,你們若不忠信,我就把你們分散在諸民中;




5:14 自從王派我作猶大地的省長,就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與我弟兄都沒有喫省長的俸祿。

5:15 在我以前的省長加重百姓的擔子,除了徵收銀子四十舍客勒以外,又索要糧食和酒,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但我因敬畏神,不這樣行。

5:16 並且我堅定持續作城牆的工,並沒有置買田地;我的僕人也都聚集在那裏作工。

5:17 除了從四圍外邦中到我們這裏來的人以外,有猶大平民和官長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喫飯。

5:18 每日豫備的有一隻公牛,六隻肥羊,又為我豫備一些飛禽;每十日一次,多豫備各樣的酒。雖然如此,我並不要省長的俸祿,因為百姓服役甚重。




13:14 我的神阿,求你因這事記念我,不要塗抹我為我神的殿與其中的職任所行的善。

13:31 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獻木柴和初熟之物。我的神阿,求你記念我,以善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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