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耶和華對祂所愛子民及列國的救恩 一1~十二6
一 為父的耶和華對祂兒女以色列的抱怨、懲治、愛的勸勉與應許 一1~五30
(神人基督的引進,帶來以色列國的復興 四2~6)
4:2 到那日,對以色列逃脫的人,耶和華的苗必成為他們的華美榮耀,而且地的果子必成為他們的誇耀光彩。
4:3 那時,剩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記名在耶路撒冷存活的,必稱為聖。
4:4 因為主已用審判的靈,和焚燒的靈,將錫安女子的污穢洗去,又將耶路撒冷中殺人的血潔除。
四 神對付猶大王亞哈斯的不信 七1~八8
7:14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看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她要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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