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

馬太福音 三13~17及註

貳 王的受膏 三1~四11

二 受膏 三13~17

3:13 當下,耶穌從加利利出來,到約但河約翰那裡,要受他的浸。

【註1】 主耶穌在這裡是以人的身分,照著神新約的作法,來受約翰的浸。四福音中只有約翰福音沒有記載主受浸的事,因為約翰見證主是神。

3:14 約翰想要攔住祂,說,我當受你的浸,你反到我這裡來麼?

3:15 耶穌回答說,你暫且容許我罷,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全般的義。於是約翰容許了祂。

【註1】 義就是照著神所命定的作法生活、行事、為人,成為對的。在舊約裡,遵守神所賜的律法就是義。現在神差遣施浸者約翰來設立浸,人受浸就是盡了在神面前的義,意即履行了神的要求。主耶穌不是以神的身分,乃是以一個典型的人,一個真以色列人的身分,來到約翰這裡。因此,祂必須受浸,遵守神這時代的安排,否則祂就和神不對了。

3:16 耶穌受了浸,隨即從水裡上來,看哪,諸天向祂開了,祂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

【註1】 主受浸不僅是照著神所命定的,盡了全般的義,也是讓自己擺到死與復活裡,使祂能彀不以天然的作法,乃以復活的作法來盡職。藉著受浸,祂甚至在實際死而復活的三年半以前,就在復活裡生活並盡職了。

【註2】 主受浸,盡了神的義,並被擺到死與復活裡,就得著三件事:諸天開了、神的靈降下以及父說話。今天我們也是一樣。

【註3】 主耶穌在神的靈降到祂身上以前,已經從聖靈而生,(路一35,)證明祂裡頭早有神的靈,這是為著祂的出生。現在神的靈降在祂身上,是為著祂的職事。這應驗了賽六一1,四二1和詩四五7的話,為要膏新王,並把祂介紹給祂的百姓。

【註4】 鴿子是溫柔的,牠的眼睛一次只能看一樣東西。因此,鴿子表徵在眼光與目的上的溫柔和單純。因著神的靈彷彿鴿子降在主耶穌身上,祂就能專注於神的旨意,溫柔並單純的盡職。

【註5】 直譯,上面。

3:17 看哪,又有聲音從諸天之上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註1】 或,這是我的兒子,那蒙愛的。聖靈的降下,是基督的受膏;父的說話,乃基督是愛子的見證。這裡是一幅神聖三一的圖畫:子從水裡上來,靈降在子身上,父說到子。這證明父、子、靈同時存在。這是為了完成神的經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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