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生命讀經導讀(二)生命的重生與生命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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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2/26-3/3)追求進度是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五至十一篇,經文範圍是約翰福音第一至四章十四節

信息大綱

約翰在引言之後,就陳明好幾個事例說明生命的事,用變水為酒、潔淨聖殿的事例(約二1~22)來說明生命的原則與生命的目的。在三至十一章所記載的九件事例中,說到生命應付人各種情況的需要;本系列生命讀經題到頭兩個事例:尼哥底母的事例(道德人的需要─生命的重生),和撒瑪利亞婦人的事例(不道德人的需要─生命的滿足)。

真理要點

一、生命的原則─變死亡為生命,在三至十一章所記載的九件事例中,每一事例的原則都是變死亡為生命。這原則應用在尼哥底母這頭一個事例上。尼哥底母是滿了死亡的人,所以主告訴他說,他需要重生,好得著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自己(三3,5~6)。就一面說,尼哥底母是活的,但在神眼中他是活的死人,他需要將死亡變為生命。

二、在神眼中,我們都已成了蛇。就如古時的以色列人成了蛇,需要一條銅蛇被舉起作他們的代替,我們也需要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作我們的代替。在十字架上基督不單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一29);祂也是在蛇的形狀裏,好對付我們的蛇性,並廢除那古蛇。當基督在十字架上被舉起的時候,在墮落之人裏面的蛇性就受了對付。

三、重生的意義─重生並不是任何一種外在的改良或教化,也不是僅僅一種沒有生命的改變,轉變。重生乃是帶進一個新生命的再生。這絕對是生命的事,不是行為的事。重生就是在我們已有的生命之外,得到另一個生命。

四、三章三十節的『擴增』就是二十九節的『新婦』,這新婦乃是所有重生之人活的組成。這就是說,本章所講的重生,不僅將神的生命帶進信徒裏面,並除滅他們肉體中撒但的性情,更使他們為著基督的擴增,成為團體的新婦。除滅信徒裏面的蛇性,並使他們成為基督的新婦,這兩點在約翰所寫的啟示錄中,有完滿的發展。啟示錄主要的就是啟示古蛇撒但如何完全被除去(二十2,10),以及基督的新婦,新耶路撒冷,如何完全產生出來(二一2,10~27)。
 
生命經歷

一、在約翰二章變水為酒的事例中,水象徵死亡,酒象徵生命。當主將我們的水變為酒時,在我們婚筵中的酒就取用不竭了。我們既已重生,生命帶著其屬靈的享受,就會持續到永遠。我們會有一個永遠的婚筵,是永不止息的。這婚筵不在我們原有的生命裏,而是在我們藉重生所得著的新生命裏。正如管筵席的發覺,新酒比先前的酒更好(9~10);照樣,我們藉重生所得的生命遠勝於天然的生命。不論我們處在何種死亡的情況,若學習把我們的情形交給主耶穌,祂必將那死亡變為生命。

二、在約翰二章十五節,主拿燈心草作的繩子潔淨聖殿,這啟示出主常常使用普通平常的東西,就如燈心草,來潔淨我們。有時祂用平常的人潔淨你─就如你的妻子、丈夫;父母、兒女;或你的上司、屬下等。每個有追求的基督徒總有人事物來潔淨他。一面你可以天天享受主作筵席,但另一面主會多次打發鞭子來潔淨你。

三、主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四13)這裏的『水』象徵物質享受和屬世娛樂的消遣。這些都不能解除人深處的乾渴,人無論喝了多少物質和屬世的『水』,還會再渴。這些『水』喝得越多,乾渴越加增。只有一種『水』能永遠滿足人,就是耶穌基督。今日,明日,直到永遠,基督都能滿足你。祂是常新,永遠新鮮的,祂總能滿足人。(吳東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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