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生命讀經導讀(十)及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導讀(一)三一神在復活裏成了生命之靈的律

>>生命讀經導讀

8/27-9/2進度: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六十四至六十九篇,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第一篇;經文範圍:羅馬書相關經節;哥林多前書一章一至九節。

信息大綱

一、接枝的生命的功能─變化並模成。
二、神在肉體中定罪了罪,並在復活裏成了生命之靈的律,裝置在我們的靈裏,使我們得以在靈裏,經歷那靈的工作。
三、哥林多前書之引言。

真理要點

一、神如何對付罪?照羅馬五至八章來看,罪不僅是一個東西或一件事情;罪乃是一個有能力、活的人位,能彀擄掠我們,甚至殺死我們。這罪的確比我們有能力多了。並且罪就住在我們的肉體裏面。不僅如此,罪實際上已與我們的肉體成為一,使我們的肉體在實質上成了罪的肉體。為此,父神差祂的兒子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來,並在耶穌基督的肉體裏對付罪,定罪了罪。

二、我們若仔細的讀羅馬八章,就會看見,生命之靈的律乃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成了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裏面。三一神經過了過程,已經安裝在我們裏面,憑著生命之靈的律,在我們裏面運行,如今祂作為一個自動運行的律,使律法義的要求,自然而然的成就在我們這一班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

三、羅馬書給我們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完滿而完整的輪廓。哥林多前書給我們基督徒生活、召會生活、和身體生活的例證。同時,在這卷例證的書信裏,中心在於基督,但首先不是在於在復活裏作賜生命之靈的基督,乃是在於釘十字架的基督。二章二節:『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這位釘十字架的。』

生命經歷

一、在羅馬六章五節保羅說,『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裏與祂聯合生長,也必要在祂復活的樣式裏與祂聯合生長。』基督死的樣式是指受浸說的。基督徒的生活乃是一種受浸的生活。一面,受浸已經完成了;但另一面,受浸卻持續不斷,直到我們完全變化,模成基督的形像。因此,在未達到目標之前,我們乃是一直過著受浸的生活。這意思是說,當我們經歷基督之死的功效時,就天天應用基督的死;基督之死的功效,如今乃是包羅萬有之靈裏面的一個成分、元素。我們的丈夫或妻子若為難我們,我們在那一刻就可以應用基督的死。我們能彀經歷裏面那消極的元素被治死,以致吵不起來。這樣的經歷不是藉著道理或特別的作法,乃是藉著包含在包羅萬有、神聖生命裏面基督之死的殺死成分。

二、羅馬八章啟示那靈有福之工作的各方面:
1.那靈是內住的靈(9,11)。
2.內住的靈乃是賜生命的靈。
3.那靈不但賜人生命,也有殺死、治死的功用。在積極方面,那靈賜人生命;在消極方面,那靈殺死並清除我們裏面一切消極的事物(13)。
4.那靈引導的功用(14)。
5.在兒子名分的靈,呼叫『阿爸,父』。那靈實在是呼叫的靈(15)。
6.那靈是作見證的靈。在我們靈裏有那靈的證實與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16)。
7.那靈盡功用來幫同擔負我們的軟弱(26)。
8.那靈的代禱(27)。

末了,我們有『那靈初熟的果子』(23),其為那要來之全享的樣品、豫嘗和擔保。正如二十三節所指明的,這全享與我們身體得贖有關。當我們讀到那靈工作的各方面時,我們無須禁食、禱告,只要對那靈的每一項功用說阿們。我們要阿們八章的每一節,特別是『在靈裏』這辭。我們若宣揚我們在靈裏的事實,並向那靈工作的每方面都說阿們,我們就會經歷基督徒生活中的改變。這會變化我們、建造我們,並使我們的生命長大。(陶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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