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導讀(二)新約的職事與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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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11/18進度: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三至九篇;經文範圍:哥林多後書一章十五節至四章七節。

信息大綱

一、林後一章十五節至二章十一節為引言,說到關於使徒的來到及其耽延的原因。
二、二章十二節至三章十一節,論到新約的職事三方面,職事的得勝與功效,職事的功用與資格,職事的榮耀與卓越。
三、三章十二節至四章七節,論到新約的執事。他們為主以祂作賜生命並變化人的靈所組成。他們的行事為人乃是照耀基督榮耀的福音。

真理要點

一、林後一章十五至二十二節,是本書引言的一部分。保羅寫這一段引言,是要平靜、安撫哥林多信徒。因著使徒的來到,神的恩典,就是祂的分賜,作生命的供應和屬靈的享受,得以賜給信徒。他兩次的來到,帶給他們雙分這樣的恩典。一章二十三節至二章十一節說出他耽延去哥林多的原因─是為寬容哥林多人。他寬宏的對待他們,不願帶著憂愁到他們那裏去。這是真實的,他呼求神為他作這見證,他不喜歡作主管轄他們的信心,乃要與他們同工,使他們喜樂。

二、使徒說到他們為著神的新約盡職時,用了五個極其重要且意義深長的隱喻,說明這些新約的執事和他們的職事是如何構成的,他們是如何行事並生活的,以及他們的職事是如何完成的:(一)凱旋行列中的俘虜,慶祝基督的得勝;(二)帶著香的人,散放基督的香氣;(三)用基督為內容所寫的信;(四)觀看並返照基督榮耀的鏡子,為要漸漸變化成為祂榮耀的形像;(五)盛裝榮耀基督這超越寶貝的瓦器。這些器皿就像今日的照相機,讓基督這對象藉著神的照耀,照進裏面。

三、三章十七節說,『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那靈就是三一神終極的表現,在約翰七章三十九節還沒有,因為那時耶穌尚未得著榮耀。耶穌是神的具體化身,那時還沒有完成祂必經的過程。三一神為著祂救贖的經綸,必須在人裏面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並復活的這些過程。在祂復活之後,就是在祂完成了一切的過程之後,祂就成了賜生命的靈。這賜生命的靈,在新約稱作『那靈』,就是那賜給我們神的生命,並釋放我們脫離律法轄制的靈。

四、三章十二至十八節是對新約執事第一方面的描述。新約的執事是藉著並以主這賜生命且變化人的靈所組成的。根據四章一至六節,他們行事為人是為著照耀基督榮耀的福音。因此,新約執事的第二方面是他們如何行事為人,生活行動。使徒們行事為人照著所蒙的憐憫,受了這職事,就不喪膽。他們行事不攙混神的話,乃是藉著那無價之寶,就是那藉著神照耀的光照,進到他們裏面成為他們內容之基督那超越的能力,顯揚真理,為使基督之榮耀的福音照耀出來。

生命經歷

一、有時主會同時作兩件事:在外面開啟一些事,但在我們裏面又不給我們平安的感覺。這就把我們留在一種局面中,需要我們在外面的環境和裏面的感覺之間有所選擇。若我們在這樣的環境中操練我們的靈,順從我們裏面的感覺,而不順從外面開啟的環境,我們就真是屬靈的人了。

二、我們認識基督,是藉著對祂的經歷和享受。我們所講論到祂的話語就是甜美的香氣。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有雙重的功效與結果:或是出於生命而叫人活,或是出於死而叫人死。這就是基督構成在我們裏面之職事的得勝與功效。

三、神有兩個創造:舊造和新造。舊造出自於神從黑暗裏外在的照耀,新造乃是藉著神在我們心中內裏的照耀所成就。我們要經歷這個照耀,就需要與基督有直接、切身、親密的接觸。這種接觸會使神在我們心裏照耀。(黃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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