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導讀(五)那靈的職事與義的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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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進度: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二十四至三十篇;經文範圍:哥林多後書三、四章。

信息大綱

一、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而漸漸變化。
二、新約職事的素質。
三、那靈(作生命供應)的職事,與義(作神的彰顯)的職事。
四、執事與職事成為一。

真理要點

一、新約職事的素質有兩方面:第一方面是那靈。保羅在林後三章三節說,『你們顯明是基督的信,由我們供職所寫的,不是用墨,乃是用活神的靈寫的…。』『用』指明那靈乃是書寫時所用的素質、元素、本質;使徒們用這元素供應基督作內容,書寫傳輸基督的活信。第二方面是義,三章九節說,『若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就越發充盈著榮光了。』稱義的職事直譯義的職事,義也是新約職事的素質。新約的職事是由那靈和義構成的。

二、新約的職事是那靈和義的職事。那靈乃是作裏面生命的供應(三6,腓一19),義則是作神在外面的彰顯。舊約律法的十誡乃是神的見證,其中後六條誡命描述神是公正的神、義的神,所以義是神的彰顯。新約職事的目的,乃是把賜生命的靈和義供應到聖徒裏面。那靈和義實際上都是基督自己。活在我們裏面的基督乃是那賜生命的靈,而藉著我們彰顯出來的基督就是義─神的形像。

三、義的第一個結果就是神的形像。其次,義建立神的國。當信徒們照著那靈生活行動時,他們的光景就能彰顯神,給人神兒子的印象。不僅如此,他們實際的成為建立在義裏之神的國,有條不紊,合式的歸一在元首之下。他們也會有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這是新約職事的結果。

四、三章八至九節的榮光與那職事有關,十八節的榮光與眾執事有關,但並不是有兩種榮光,而是只有一種榮光。這證明新約所有的執事,到末了都與他們的職事成為一。他們的全人,他們這人的所是,就是他們的職事。在四章,保羅很強的指明,職事就是新約眾執事的所是。眾執事不是在作工,乃是在生活;他們的生活就是他們的工作。

生命經歷

一、許多基督徒因為被厚厚的一層帕子或幾層帕子遮蔽而不能觀看並返照主。有的被宗教或天然的觀念遮蔽,有的被民族的特性或聚會的觀念遮蔽。我們如果盼望沒有帕子遮蔽,就必須向主說,『主阿,除去一切遮蔽我的東西。主阿,除去我的帕子。除去任何成為我帕子的意見。主阿,我要完全敞開,絕對沒有帕子遮蔽。』這樣,我們就會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漸漸變化,成為與主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

二、我們若得著賜生命之靈的灌注並浸透,我們裏面的人就會透亮。我們會明白主的心思,我們也會知道甚麼是主的意願。我們自然就會在祂的意願裏行祂的意願,結果,我們與祂就是對的。不僅如此,我們會知道當怎樣待人,也會知道當怎樣處理財物。這樣,我們就成為一個義的人,在大小事上都是對的,與神、與人、與自己都是對的,成為一個彰顯神的人,將神彰顯出來。

三、今天許多基督徒忽略新約的職事。他們沒有把那靈和義供應給人,反而爭論受浸的方式等類的事。這種種所謂的職事把神的子民分裂了;這些分門別類的職事,不是新約的職事。新約的職事只作一件事,就是把基督供應給人,在人裏面作為那靈,成為人生命的供應;並在人外面作為義,成為神的彰顯。召會中的同工、長老、眾聖徒,包括青年人在內,都應當是今日新約的執事。這意思是說,我們都必須執行那職事,將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並作為義,供應給人。(江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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