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導讀(六)經歷耶穌的治死與在基督裏成為神的義

>>生命讀經導讀

12/10-12/16進度: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三十一至三十七篇;經文範圍:哥林多後書四至五章。

信息綱要

一、藉著十字架的殺死將生命顯明出來(林後四1~18)。
二、耶穌的治死與裏面之人的更新(10~18)。
三、藉著第二步的和好,在基督裏的新造成為神的義(五1~21)。

真理要點

一、保羅在林後三章指明,所有的使徒都與他們的職事是一,然後他在四章擺出一種生活,來證實新約眾執事與新約的職事乃是一。他們的所是與他們的生活就是他們的職事。他們把生命供應人,不僅是藉著說話,更是藉著生活。他們的生活證實了他們所說的話,加強了他們的職事。

二、四章的中心就是藉著十字架的殺死,將生命顯明出來。為見證新約的職事,保羅必須陳明藉著十字架的殺死,將生命顯明出來的經歷。保羅指明他們所處的艱困環境。然而,他們身體上常帶著耶穌的治死,使耶穌的生命也顯明在他們的身體上。

三、基督徒所經歷的苦難至少有三種。第一種是在舊造裏的苦難,這是因著人的墮落而有的。第二種苦難是因著我們的罪和錯誤而有的,這與耶穌的治死無關。第三種苦難是耶穌的治死,其目的不是叫我們受苦,而是要銷毀我們外面的人─舊造。十節『耶穌的治死』與十一節『為耶穌被交於死』可交互使用。這就是說,耶穌的治死與為耶穌的緣故所受的苦難有關。

四、『我們外面的人雖然在毀壞,我們裏面的人卻日日在更新。』(16)外面的人包括我們的身體和我們的魂,是以我們的身體為其器官,以我們的魂為其生命和人位;裏面的人包括我們重生的靈和我們更新的魂,是以我們重生的靈為其生命和人位,以我們更新的魂為其器官。外面的人被治死,裏面的人得更新並復活,乃是完成新約職事的生活。

五、五章十九節是叫世人與神和好,二十節是叫已經與神和好的信徒,進一步與神和好。這清楚指明,人與神完全的和好有兩步。第一步是罪人脫離罪與神和好;為這目的,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使我們的罪蒙神赦免。第二步是活在天然生命中的信徒脫離肉體與神和好。為這目的,基督替我們這『人』死了,使我們能在復活的生命裏向祂活著。藉著祂死的這兩面,祂就使神所揀選的人,完全與神和好了。使徒所作的,乃是要成就這兩步。

六、論到新約職事和新約眾執事的這幾章聖經,其結語就是神的義。五章二十一節說,『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我們不僅蒙神稱義,更成為神的義。新約的職事一直在朝著一個目標工作,就是要使我們、我們的家庭生活、以及我們的召會生活成為神的義。這樣,當國度時代來到時,神的義就要在地上。國度要帶進新天新地和新耶路撒冷。在這新天新地,有義居住在其中(彼後三13)。這是新約職事的結果和終極完成。

生命經歷

一、每當那靈彰顯為生命時,就有了義,一切就都平靜、和平而有秩序。這種生命總會平息擾亂。別人從我們領受這生命時,也會享受和平的光景。召會生活乃是義的生活。在召會生活中,一切都應當是平靜、和平而有秩有序。義乃是生命的結果。

二、死在使徒們身上發動,結果生命在別人身上發動。這是新約職事的真實工作。因此,我們死就是我們作工。藉著死,我們就把生命供應人。因此,我們的工作乃是被治死。

三、基督徒常照著自己的觀念為主而活。我們也可能為主作了許多事,卻不是向著主作的。主所要的不是我們為著祂很積極。祂要我們經歷耶穌的治死,好叫我們天然、活躍的人被了結。(陳有喜)

回首頁 |  回頁首


Copyright © 臺灣福音書房水流職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