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導讀(四)浸入基督,穿上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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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3進度:加拉太書生命讀經二十一至二十七篇;經文範圍:加拉太書三章十五節至五章二十六節。

信息大綱

一、在加拉太三章十五至二十九節說到律法是承受應?的監護人。四章一至三十一節題到幾個項目:兒子名分的靈頂替律法的監督,基督需要成形在承受應?者的裏面,以及按靈生的兒女,與按肉體生者相對。

二、加拉太五章是關於神兒女的行事為人,其中包括不要在律法下受奴役的軛挾制(1);不要與基督隔絕(2~12);不可放縱肉體,倒要憑愛服事(13~15);憑著靈,不憑著肉體而行(16~26)。

真理要點

一、信是信入基督(約三16),浸也是浸入基督。藉著信和浸,我們已經進入基督,因而穿上了基督,與祂聯合為一。正確、真實和活的浸,就是把信徒放在三一神那神聖的名裏(太二八19),放在基督活的人位裏(加三27),放在基督有幼?的死裏(羅六3),放在基督的身體這活的生機體裏(林前十二13)。這使信徒不僅進入與基督生機的聯結,更進入與祂身體生機的聯結,並使他們脫離老舊的情形,進入新的情形,了結他們舊的生命,而用基督新的生命,給他們新生的起頭,叫他們憑三一神的元素,活在基督身體這生機體裏。

二、照整本新約的啟示,神的經綸乃是要產生兒子。兒子名分是神經綸的中心點。神的經綸是把祂自己分賜到祂的選民裏面,使他們成為祂的兒子。基督的救贖是將我們帶進神兒子的名分裏,使我們能享受神的生命。神的經綸不是使我們成為守律法的人,遵從律法的誡命和規條;這律法只是為暫時的目的所頒賜的。神的經綸乃是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承受神應?的福,這應?是為神永遠的定旨所賜給的。神永遠的定旨是要得著?多的兒子,作祂團體的彰顯(來二10,羅八19)。因此,神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又重生我們成為祂的兒子(約一12~13)。我們該留在神兒子的名分裏,好成為祂的後嗣,作祂永遠的彰顯。我們不該寶貝律法,而岔到猶太教去。

三、保羅受生產之苦,好叫基督成形在加拉太人裏面。基督這活的人位是保羅福音的中心。他的傳揚是把基督,活神的兒子,生在信徒裏面;這與憑字句教導律法極為不同。加拉太書是以基督為中心:祂釘十字架,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並把我們從世界這邪惡的宗教系統裏救出來;祂從死人中復活,使祂能活在我們裏面。我們浸入祂,與祂聯合為一,也穿上祂,披戴祂。我們是在祂裏面,是屬於祂的。另一面,祂已經啟示在我們裏面,現今活在我們裏面,還要成形在我們裏面。律法已經帶我們歸於祂,在祂裏面我們都是神的兒子。在祂裏面,我們承受神所應釭犖痋A享受包羅萬有的那靈;也是在祂裏面,我們眾人都是一。我們不該喪失從祂來的這一切好處,而與祂隔絕。我們需要祂在我們的靈裏,用恩典供應我們,使我們能活祂。

生命經歷

一、每當我們要為人施浸,我們應當論到受浸的意義。人若聽見受浸意義的豐富話語,並且有了聽信仰,他們就會渴望受浸。然後,我們為他們施浸時,應當運用信心,看見我們不僅將他們浸到水裏,更是將他們浸到屬靈的實際裏。

二、保羅寫加拉太三章的口氣就像一位律師,但他寫四章時,又像一位慈愛的父親。四章是保羅照著他個人對加拉太人親密的愛而寫成的。我們若要把基督服事給人,就必須學習這樣來對他們說話。我們不該單單照著道理的真理來說話,我們應當用一種親密又慈愛的態度來懇求人。

三、我們若願意接受負擔,誠心誠意的要將基督供應給人,就會發現,這需要?多勞苦和受苦,像一位生產的母親,勞苦努力。我們在召會中或在職事裏服事的目標,必須是將基督供應到人裏面。(吳東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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