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生命讀經導讀(二)萬有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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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3/2進度:以弗所書生命讀經三至九篇;經文範圍:以弗所書一章三至十節及其他相關經節。

信息大綱

一、以弗所一章三至十四節論到神給召會的福分。

二、三至六節論到父的揀選和豫定,說出神永遠的定旨,包含蒙揀選成為聖別,豫定得兒子的名分,以及神恩典的榮耀得著稱讚。

三、七至十二節論到子的救贖,說出神永遠定旨的完成,包含在子裏的救贖,神意願的奧祕,以及萬有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

真理要點

一、以弗所一章三到十二節中神所賜的三項福分:

1.第一項福分是蒙揀選成為聖別。『就如祂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愛裏,在祂面前,成為聖別、沒有瑕疵。』(4)

2.第二項福分是豫定得兒子的名分。『按著祂意願所喜悅的,豫定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歸於祂自己。』(5)

3.第三項福分是在子裏的救贖。『我們在這蒙愛者裏面,藉著祂的血,照著神恩典的豐富,得蒙救贖,就是過犯得以赦免。』(7)

二、神恩典的榮耀得著稱讚是兒子名分的結果。神的恩典是祂之於我們的所是作我們的享受;神恩典的榮耀就是神在祂的恩典裏得著彰顯;神恩典的榮耀得著稱讚,就是對神在祂的恩典裏得彰顯的高品讚美。

三、神的意願有一個奧祕,就是歷世歷代以來所隱藏的奧祕(三5,西一26)。神的意願就是神的目的,要完成祂在已過的永遠裏所定意的,並祂為著將來的永遠為自己所切望的。祂所定意並切望的,乃是要得著召會。這是神心中的喜悅,乃是在祂自己裏面,為著時期滿足時的經綸(弗一10)所豫先定下的。這就是說,神自己是祂永遠定旨的起始、來源和範圍。最終,全宇宙都要在一個經綸之下。

四、十節說,『為著時期滿足時的經綸,要將萬有,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或是在地上的,都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洋溢的恩典所要完成的,乃是將萬有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因著洋溢的恩典,宇宙中有些事正在發生,好將萬有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為要將萬有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神首先將祂所揀選的人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因此,召會生活是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的生活。二十二節說,神使基督作萬有的頭。這指明祂不僅是召會的頭,更是萬有的頭。神使基督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向著』含示傳輸。這指明基督元首的身分傳輸給召會。這意思是說,在某種意義上,我們能有分於基督掌管萬有的元首身分。我們雖然不是頭,卻能有分於元首的身分。換句話說,我們不是王,但我們能有分於王權。

生命經歷

一、成為聖別,就是從一切神之外的事物分別出來。聖別也是與一切不是神的事物不同、有別。因此,我們不該是凡俗的。宇宙中惟有神是聖別的。祂與其他一切事物不同,且有分別。成為聖別就是與神成為一。我們若與神無關,不論我們怎樣無罪或怎樣完全,我們都不是聖別的。然而一旦我們與神有關,我們立即就成為聖別的了。

二、我們藉著基督救贖的血,已被分別出來歸神(來九14)。寶血的記號是一個分別的記號。我們若蒙寶血救贖,就應當帶有分別的記號。別人也野i以隨便說某些話、作某些事,但是我們不能。因為我們是被分別的,並且帶著救贖寶血的記號。這血已經使我們成聖並分別出來。

三、在召會中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乃是在生命裏的事。我們若要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卻沒有在生命裏長大,就會落到組織裏。正確的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乃是生命的長大。我們越在生命裏長大,就越有生命,也就越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也越從崩潰的混亂中得著拯救。(蘇正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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