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生命讀經導讀(三)作成救恩以表明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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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15進度:腓立比書生命讀經十一至十七篇;經文範圍:腓立比書二章九節至三章六節及其他相關經節。

信息大綱

一、腓立比二章九至十一節論到基督的高舉。
二、十二至十六節論到作成救恩以表明基督。
三、十七至十八節論到信心祭物上的奠祭。
四、十九至三十節論到使徒對信徒的關切。
五、三章一至六節論到憑那靈事奉,不信靠肉體。

真理要點

一、在腓立比二章十二節中作成我們自己的救恩,就是完成這救恩,將其帶到終極的結局。我們已經接受神的救恩,這救恩的頂點就是被神高舉在榮耀裏,和主耶穌一樣。我們需要恐懼戰兢,常常且絕對的順從,以完成這救恩,將這救恩帶到終極的結局。我們已經憑信接受這救恩,現在我們必須藉著順從,包括我們魂裏真實的一,以完成這救恩。憑信接受救恩,是一次永遠的;完成救恩,卻是一生之久。

二、生命的話是神活的呼出,是賜人生命的靈。我們有主耶穌作我們的榜樣,我們有神在我們裏面運行。我們是神的兒女,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我們是發光之體,有資格返照基督神聖的光。我們還有生命的話向人表明、陳明出來。這是何等神聖、豐富的供備!藉此我們足能完成神的救恩到頂點。

三、在二章十七節,保羅說到『信心的祭物和供奉』。信徒信心的祭物和供奉,意思是說,保羅認為腓立比信徒的信心作了他們獻給神的祭物,也成了他們對神的供奉。保羅的職事所產生的結果,乃是信徒的信心。二章十七節的信心是包羅一切的,所包含的比相信的行動豐富得多。這信心是信徒所領受、經歷、並享受於基督之一切的構成與總和的表現,包括基督作基本的祭物。保羅的職事產生信徒這包羅一切的信心。信徒將這信心當作祭物獻給神;保羅即使成為奠祭被澆奠在其上,也是喜樂。

生命經歷

一、基督的高舉的確是我們救恩的最高標準。我們不該是一班僅僅得救的人,而該是藉著基督復活的大能被高舉的人。保羅說到基督的高舉,目的不是客觀的教導道理。願主開我們的眼睛,給我們看見,我們遠遠搆不上神救恩的標準!我們所作成之救恩的標準必須高到一個地步,包括基督的高舉。基督的高舉是我們對救恩的終極經歷。這不僅需要基督作我們釘十字架的生命,也需要基督在復活的大能裏作我們高舉的生命。這使祂在宇宙中被高舉的大能,正是叫祂在我們裏面被高舉的大能。這大能就是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

二、保羅為著他的職事,始終是一個祭物。我們這些服事召會,並將基督服事給聖徒的人,必須向保羅學習,成為祭物。沒有祭物,就沒有職事。我們不該以為,我們越成為祭物,成為犧牲,賞賜就越大。職事只問犧牲,不問賞賜。至終,我們必須達到一個地步,即使我們成為奠祭而澆奠,也是喜樂,並且與眾聖徒一同喜樂。

三、腓立比書非常著重信徒的魂。我們要同魂與人位化的福音信仰一齊努力;我們要魂裏聯結,思念同一件事;並且我們必須同魂,真正關心基督耶穌的事。在福音的工作上,在信徒的交通上,以及在主的權益上,我們的魂是個難處。因此,我們的魂,特別是魂的主要部分─心思,必須被變化,使我們在基督的身體生活裏是一魂的。

四、我們若無心為著基督身體的緣故,犧牲自己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我們就不能犧牲肉身的生命來殉道。真正說來,我們在召會生活裏,必須為著基督的身體和眾聖徒成為殉道者。我們若願意為著主的恢復與主是一,就必須甘願犧牲自己的心思、感覺和意願。這就是不顧我們的魂。(陳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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