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生命讀經導讀(四)獨一的需要—包羅萬有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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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10/10-10/16)的追求進度是約伯記生命讀經第十七至二十三篇,經文範圍是約伯記二十三章至三十二章一節。

信息大綱

一、約伯記二十三至三十二章一節,乃敘述約伯與他三友之間三回辯論的第三回。

二、二十三至二十五章,看見約伯渴望向神陳明他的案件,和朋友比勒達的結語。二十六至二十八章,約伯譏諷的責備比勒達,炫耀他對神無限能力的超越知識,並堅持自己的義與純正等。二十九至三十章,約伯沉緬於他美好的過去,且為他悲慘的現況歎息。三十一至三十二章一節,約伯誇耀他的正直、公義、純正與完全,約伯的三友不再回答他。約伯藉著對他三友八次的講話,暴露自己。

真理要點

一、我們的神已經經過了過程並得著終極完成。這位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完成,乃是包羅萬有、複合、賜生命、內住的靈。作為這樣的一位,祂對我們乃是一切。今天祂是父的實際、子的實際,祂乃是那靈。

二、約伯記四十二章五節告訴我們,至終約伯看見了神。然而,約伯所看見的神還沒有經過過程,乃是『生』的神,是一位尚未經過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死、復活、升天、降下,這種種步驟過程的神。與約伯形成對比,我們有『熟』的神,就是經過過程的神,使我們可以喫祂、喝祂、呼吸祂。

三、照著新約清楚的異象,看見神就是把神接受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元素,來更新我們、變化我們,除去我們一切老舊的元素;因為神進來就將神聖的元素加到我們這人裏面。至終,我們的全人就變成新的。看見神應該產生一個結果,就是使我們全人變化成為神的形像。

四、約伯的說話指明他沒有得著那揭示在新約裏,關於神永遠經綸的神聖啟示,就是神終極的目標,祂願望所喜悅的,乃是祂要被祂所揀選的人得著、有分、擁有並享受,好使他們因受神的對付而銷毀,在神聖的性情上得更新,在神聖的生命上,被那靈變化,成為那作神具體化身之基督的榮耀形像,使神得著彰顯。約伯所生活的那個時代,遠在這啟示被賜下之前。

生命經歷

一、因為約伯沒有這個包羅萬有的靈,所以他對神和他的朋友太過敏感。他沒有喜樂,他從來沒有喜樂過。但保羅有這靈,他甚至在監牢中也喜樂。他不敏感,反而歡騰。在提後四章六至八節保羅所說的一段話,表明保羅雖然即將被澆奠當作奠祭,但他沒有抱怨,反而是誇勝的喜樂。

二、那靈對我們乃是一切,使我們過基督徒的生活。基督徒的生活完全是在於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成了包羅萬有的靈。在這靈裏,我們有父、子、靈。我們在這靈裏,就在父、子、靈裏。當我們有所需要或有所不能時,我們能題醒祂。當我們面對困難的環境時,我們能向祂訴說。然後祂這活在我們裏面的一位,就會進來面對環境,作所需要作的事。

三、我們要學習運用我們的靈。運用靈就像呼吸一樣。甚至在休息的時候,我們仍在呼吸。我們可以說,呼吸表徵我們的運用靈。就如我們的呼吸是不間斷的,照樣,我們需要不住的禱告。我們每次禱告時,都要在靈裏禱告。這就是屬靈的呼吸。

四、在我們運用靈的屬靈呼吸裏,我們享受、接受、並吸取神聖的本質,連同神聖的素質、神聖的元素、和神聖的表顯。這使我們成為神,就是被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構成,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不是在神格上)成為神。在這一面的意義上,我們可以說信徒成為神乃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林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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