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生命讀經導讀(二)脫離屬人觀念,進入神經綸的中心線

>>生命讀經導讀

本週(11/14-11/20)追求進度是詩篇生命讀經第十四至二十篇,經文範圍是詩篇第二十八篇至四十五篇八節。

信息大綱

一、詩篇裏有許多是詩人被神的靈感動說出來的話;但也有許多部分,是詩人在不同的環境中情緒的發表。我們要以神新約經綸的眼光來讀詩篇,纔不會被引到偏差中,而被保守在生命樹的原則裏。

二、詩篇二十八至四十一篇是詩人在神殿中享受神時,情緒混雜的發表。包括大衛讚美神的榮耀和威嚴,並經歷神使他脫離艱難的救恩等;三十七篇基本上是第一篇的延長和重複。

三、卷二從四十二篇起,開始於切慕神,是非常值得注意的。切慕神與以正式、宗教的方式敬拜神不同。詩篇卷一將詩人從律法轉向基督,基督又將他們帶到神城和神殿中享受神。卷二揭示詩人在神殿中,更是在神城中,藉著受苦、被高舉、並作王的基督,對神加強的享受。

真理要點

一、我們帶著關於全本聖經及其原則的清楚眼光來讀詩篇,就能領悟詩篇具有兩個負擔,顧到兩個責任。第一,詩篇給我們看見基督。第二,詩篇給我們看見基督與律法的比較。神在已過永遠裏的願望與律法無關。律法是在西乃山那裏進來的。保羅在加拉太四章題到西乃山,不是在積極的意義上,乃是在消極的意義上(24~25)。除了西乃山之外,還有另一座山,就是錫安山。在新約裏,我們不是來到西乃山,而是來到錫安山(來十二22)。在這裏我們不是奴僕,而是自主婦人的兒子。我們是恩典之子,我們是高舉基督。

二、基督與律法的不同,就是舊約經綸與新約經綸的不同。在舊約的律法之下,人總是努力著要達到律法的標準。然而在新約的經綸裏,我們必須信入基督(約三16,36),然後我們必須愛祂(十四21,23)。我們也必須活祂,使我們顯大祂(腓一19~21上)。在新約裏,我們不是出於自己、用天然的力量作甚麼,我們是在享受祂。凡我們在新約裏所作的,都是享受。

三、詩篇第四十篇說,基督要來行神的旨意(6~8);神的旨意就是基督必須頂替一切的人事物。在全宇宙中,神除了基督別無所要。神只要一個人─基督。祂要基督頂替一切的供物,頂替一切的物件,頂替一切的事,並頂替一切的人。

生命經歷

一、我們一旦得救脫離永遠的沉淪,神就要繼續作我們的救恩,使我們能活基督,並顯大基督(腓一19~21上)。在婚姻生活中,可能妻子想要得救,脫離丈夫的壞脾氣;而丈夫想要得救,脫離妻子的非難。也就是說,他們想要得救脫離艱難。但神給新約信徒的救恩,乃是叫他們得著扶持並加強,以活基督並顯大基督。保羅在經歷環境時,非但沒有抱怨艱難,反之領悟萬有都互相效力,叫他得益處,使他被變化,模成基督的形像。

二、神不要我們行善。祂只要我們活基督。活基督含示許多事。活基督含示聖別、得勝、忠信、誠實;不發脾氣、忍耐、且滿有耐心。我們只需要活基督,這生活含示基督徒生活裏的一切。這就是為甚麼新約囑咐我們要活基督,使我們顯大基督。我們需要憑著靈生活、行動、並行事為人,使我們全人都照著調和的靈(羅八4)。這是新約的經綸。

三、今天我們生活為人,但我們也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但不是在祂的神格上)生活為神。保羅說,『因為在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上)保羅是人,但他告訴我們,他活基督,而基督就是神。活基督就是活神。我們都必須看見這點。基督徒的生命不是一種屬人生命的改良;基督徒的生命乃是變化的生命,將我們變化為神人的生命。(葉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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