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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qzswxdecfrv
| | 註冊時間: 2004-09-15 | | 文章: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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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九月 22, 2004 8:14 pm 文章主題: 關於受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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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16歲的時候受浸的 那時我什麼都不知道就胡里胡塗的受浸了
也不知道主耶穌是誰 可是我現在相信有主 請問我算是一個假基督徒嗎?
因為我真的深怕因為這樣而被丟到火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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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dwang Board_Adm
| | 註冊時間: 2004-02-25 | | 文章: 3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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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四 九月 23, 2004 10:09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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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裡,主耶穌親口說,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16:16)。所以,必須先相信,再受浸才能得救。並且,似乎傳福音給你的基督徒並沒有清楚的告訴你,得救是怎麼一回事。簡單的說有兩方面:在消極一面,我們所有的罪得了赦免,不會滅亡了。在積極一面,我們得到應許的聖靈,就是賜生命的靈,得到神聖永遠的生命,重生為神的兒女,並且要在生命中長大,彰顯神的榮耀,與基督一同作王的兒子名分。(徒2:37~38, 約3:16, 羅8:17, 29~30)。
現在你清楚了,認識你所相信的耶穌,你可以再重新受浸一次,鄭重的向天使,家人,親友宣告,你是屬於主的了。聖經中沒有說不能再次受浸,歷史上也發生過先前受了天主教的嬰兒洗禮,後來長大了,清楚認識了救恩,再次受浸的事。這樣的受浸能讓人有一個明確,正確的屬靈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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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qzswxdecfrv
| | 註冊時間: 2004-09-15 | | 文章: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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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四 九月 23, 2004 12:25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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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dwang 寫到: |
聖經裡,主耶穌親口說,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16:16)。所以,必須先相信,再受浸才能得救。並且,似乎傳福音給你的基督徒並沒有清楚的告訴你,得救是怎麼一回事。簡單的說有兩方面:在消極一面,我們所有的罪得了赦免,不會滅亡了。在積極一面,我們得到應許的聖靈,就是賜生命的靈,得到神聖永遠的生命,重生為神的兒女,並且要在生命中長大,彰顯神的榮耀,與基督一同作王的兒子名分。(徒2:37~38, 約3:16, 羅8:17, 29~30)。
現在你清楚了,認識你所相信的耶穌,你可以再重新受浸一次,鄭重的向天使,家人,親友宣告,你是屬於主的了。聖經中沒有說不能再次受浸,歷史上也發生過先前受了天主教的嬰兒洗禮,後來長大了,清楚認識了救恩,再次受浸的事。這樣的受浸能讓人有一個明確,正確的屬靈開始。 |
可是保羅說再一次受浸 是把主耶穌明明的再釘一次十字架 況且我也過了召會生活很久了
也已經被稱為弟兄 我不想在受浸一次 我爾後可以過的召會生活嗎? 可以奉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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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nban
| | 註冊時間: 2004-05-07 | | 文章: 178 | | 來自: ?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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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九月 24, 2004 12:00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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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與否與信心有關 , 受浸與否則與見證有關 , 因此在十字架上的一個強盜有一點的信心, 他就得救了 ! 但是他還沒有受浸呀 !
因此受浸與見證有關,為著召會生活的接納,使人能夠接納已經受浸的人來擘餅。
受浸也是一種見證,向神, 向人, 向撒旦的一種見證和宣告!
只要aqzswxdecfrv弟兄現在相信主了! 就得救了 ! 就算是一個假基督徒 !
至於要不要再次受浸一次 ! 聖經也沒有規定 !
如果你有信心 ! 那大可不必 !
如果你沒有信心說你已經得救了 ! 那只好再次受浸一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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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dwang Board_Adm
| | 註冊時間: 2004-02-25 | | 文章: 3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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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九月 24, 2004 5:06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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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所說的,『保羅說,再一次受浸 是把主耶穌明明的再釘一次十字架』,應該是指希伯來書6:1~6的一段話。那裡並沒有說,再一次受浸就把主耶穌再釘一次十字架。讓我們把這一段話看一下:
所以,我們既離開了那論到基督之開端的話,就當竭力前進,達到完全、成熟,不再立根基,就是悔改脫開死行,信靠神,浸洗的教訓,按手,死人的復活,以及永遠的審判。神若准許,我們必如此行。因為那些曾經蒙了光照,嘗過屬天的恩賜,又有分於聖靈,並嘗過神美善的話,以及來世的能力,而偏離的人,不可能再重新悔改,為自己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
這一段話乃是說到,那些受信者已經立過根基的人,就不要再回去重新立根基,而要竭力前進,達到完全、成熟。否則,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屬天的恩賜,又有分於聖靈,並嘗過神美善的話,以及來世的能力,而偏離的人,不可能再重新悔改,為自己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根據你前面所說的,『我是在16歲的時候受浸的 那時我什麼都不知道就胡里胡塗的受浸了,也不知道主耶穌是誰』,你在受浸時並沒有蒙了光照,也沒有嘗過屬天的恩賜,又沒有分於聖靈,你的受浸可能是不算數的,因為是『糊里糊塗的受浸』,所以,希伯來書的這一段話並不是對你說的。
但是,你在第二次的回應中說,『我也過了召會生活很久了,也已經被稱為弟兄,我不想在受浸一次,』你要在主面前問一下,我現在清不清楚主耶穌是我的救主?祂的寶血是不是贖了我的罪?我被稱為弟兄,我的靈是否活起來了?不是過召會生活,或被人稱為弟兄就算數的。真正算得數的乃是有實際的重生,靈裡有神的生命,這個才是重要。至於你要不要再受浸一次,如同banban所說的,你現在有信心說,你的確是弟兄,你是有把握的得救了,那就不需要再一次受浸了。
你問說,『我爾後可以過的召會生活嗎? 可以奉獻嗎?』還是回到最基本的問題,你得救了沒?有了神的生命,自然需要過召會生活,沒有神的生命,外面的依樣畫葫蘆是沒有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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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nban
| | 註冊時間: 2004-05-07 | | 文章: 178 | | 來自: ?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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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九月 24, 2004 7:57 pm 文章主題: 打錯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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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與否與信心有關 , 受浸與否則與見證有關 , 因此在十字架上的一個強盜有一點的信心, 他就得救了 ! 但是他還沒有受浸呀 !
因此受浸與見證有關,為著召會生活的接納,使人能夠接納已經受浸的人來擘餅。
受浸也是一種見證,向神, 向人, 向撒旦的一種見證和宣告!
只要aqzswxdecfrv弟兄現在相信主了! 就得救了 ! 就算是一個真基督徒 !
至於要不要再次受浸一次 ! 聖經也沒有規定 !
如果你有信心 ! 那大可不必 !
如果你沒有信心說你已經得救了 ! 那只好再次受浸一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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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qzswxdecfrv
| | 註冊時間: 2004-09-15 | | 文章: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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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六 九月 25, 2004 10:27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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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弟兄们的扶持 我還是向主尋求好了 祂怎麼帶 我就怎樣行
也請你們多為我代禱 阿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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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nban
| | 註冊時間: 2004-05-07 | | 文章: 178 | | 來自: ?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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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九月 27, 2004 1:55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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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qzswxdecfrv 寫到: |
我還是向主尋求好了 祂怎麼帶 我就怎樣行
也請你們多為我代禱 阿们 |
我想這樣是最好的了 !
AM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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