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約聖經及生命讀經五年共同追求 ─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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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十分之一奉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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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內容
197109

註冊時間: 2004-03-17
文章: 27
發表發表於: 星期五 一月 07, 2005 10:37 pm    文章主題: 關於十分之一奉獻的問題

请问圣徒财物奉献中的“十分之一”仅仅是主日奉献的数目,还是包括平时探望,等其他的奉献在内,有圣经根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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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dwang
Board_Adm
註冊時間: 2004-02-25
文章: 385
發表發表於: 星期日 一月 09, 2005 9:26 am    文章主題:

奉獻“十分之一”是舊約時代的原則,最先是亞伯拉罕從拯救羅得的戰場上凱旋回來,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來迎接他,亞伯拉罕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奉獻給這位至高神的祭司(創14:20)。後來,雅各在曠野夢到天梯之後,向神許願,他要神祝福他,然後從神所給的拿出十分之一獻給神(創28:22)。

當神從埃及拯救了以色列人之後,神吩咐以色列人,他們進入美地之後,「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未 27:30)這十分之一乃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這十分之一到哪裡去呢?因為事奉神的利未人沒有產業,神顧到他們:「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民 18:21)「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民 18:24)

但是作祭司的利未人得了這十分之一,也要獻上十分之一給耶和華:
「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民 18:26)

利未人所獻上的十分之一為大祭司亞倫所得:
「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之一中,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民 18:28)

如此,所有的以色列人因為從神所賜的美地,都獻上了所得的十分之一。一般以色列人是直接得自美地,他們獻上所得的十分之一,給了利未人。利未人算是間接從美地得著供應。他們又獻上十分之一,給了大祭司,大祭司也算是間接從美地得到供應。如此,所有神的子民都得到供應,沒有缺乏。

特別要注意的:這些所獻上的十分之一都稱為『舉祭』,表徵是在復活中獻上的。並且是『獻給神的』,但由利未人或大祭司來代表接受。因此,我們所獻上給神的,都是神所賜給的,(想想沒有神賜給我們的才智、健康、學識,工作的機會,正常安靜的社會環境,我們哪來賺錢的機會?)我們從所得的取出十分之一作為舉祭,在復活中獻給神。我們所獻上的並不是獻給人的,那些利未人或大祭司(服事神的全時間或召會其他用途)乃是替神代收的。他們的接受也是從舉祭中,由神那裡得來的。這是獻上我們所得的屬靈意義。

但是以色列人墮落了,在這十分之一的舉祭上不忠信。尤其到了從巴比倫被擄的裡中歸回到耶路撒冷去的遺民,他們回去時,撇下了在巴比倫七十年勞苦所得的,回到一個經過戰爭的廢墟,滿目瘡痍,生活非常的艱難,要他們拿出十分之一作為舉祭,是相當的困難。

但是在這當兒,神藉著申言者瑪拉基說:「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 3:8~10)

到了新約,主耶穌責罵那些只遵守舊約十分之一規條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說,「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芹菜、茴香,獻上十分之一,卻撇開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正義、憐憫、信實;這些原是必須行的,那些也是不可撇開的。」(太23:23,路11:42, 參18:12)我們在錢財的奉獻上實行十分之一,那只是律法中的一小部分,還有正義、憐憫、信實更重要的事,這些是在十分之一之外另加的,有時因為神感動了我們,為了「正義、憐憫、信實」的原因,我們願意再有奉獻,這就叫我們不是謹守舊約律法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而是新約中神的兒女,不是照著字句來行,而是照著內裡的神聖生命和內住的靈來作的。

在新約時代,奉獻的原則乃是高過十分之一的。主在太5:20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超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諸天的國。』恢復本聖經在此有一個很好的註解:

『這裡的義,不僅是指救贖的基督,因我們相信接受祂,在客觀方面成為我們的義,使我們在神面前得稱為義;(林前一30,羅三26;)更是指內住的基督,從我們裡面活出來,在主觀方面作我們的義,使我們在今天活在國度的實際裡,並在將來進入國度的實現裡。這主觀的義,不是藉著僅僅成全舊律法,乃是藉著成全新王在這段話裡所賜諸天之國的新律法,以補充舊律法而得著的。國度子民照著國度新律法所得的這義,超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照著舊律法所得的義。我們天然的生命,不可能得著這超凡的義。這樣的義,只能由更高的生命,就是基督復活的生命,產生出來。這樣的義,就是比作婚筵禮服的,(二二11∼12,)使我們彀資格,有分於羔羊的婚筵,(啟十九7∼8,)並在諸天的國實現時承受諸天的國,也就是在將來進諸天的國。
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乃是他們憑人的生命,照著舊的字句律法,所行字句的義,而國度子民這超凡的義,乃是他們憑基督作生命,照著新的生命律法,所活出生命的義,在性質和水準上,都遠超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所行那沒有生命的義。』

還有關於錢財奉獻的事,也請參考倪柝聲弟兄的《初信造就》中冊第二十八篇『理財之法』,講到一些原則,非常開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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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61119990611

註冊時間: 2004-02-22
文章: 154
發表發表於: 星期日 一月 09, 2005 11:49 am    文章主題: 探望

通常的情形,要我们理智的数算神的恩典与在灵里分辩神恩典的帐目是一件很为难的事情!
不过作为一个新约的信徒,我们都是见过主的人,并且我们也天天与常时的享受着三一神自己亲自作工的恩典与实际!
当我们还贫穷的时候,他来拣选与怜悯了我们,使我们有一种富足的实际用以献上自己以及自己的所有!使我们有立场与权利在授受的帐目上以得着祝福和享受美事!这是我们基督徒一生的追求和将来我们交帐的凭据!
圣经中的依据是有的,最美好与最美丽的记载应当是:那位打破玉瓶膏主的妇女,这样整个的房子里就有了宜爽的香气!
所以圣经中完整启示与最美丽的奉献,应当是三一临及人,以及罪人对于得了神恩惠的回应!
也可以这样说,十一奉献应当是在人有了过犯之后再上去的,所以今天在有关奉献的事上,我们也同样需要洁净,圣别,重构,保护和彰显!
求主复兴我们的奉献,逐日恢复我们起初所得着而后又失去的权利与祝福,恩上加恩,直到那日!
阿利路亚!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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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09

註冊時間: 2004-03-17
文章: 27
發表發表於: 星期日 一月 09, 2005 9:39 pm    文章主題:

虽然我想得到的是问题的答案,但在这里我却蒙神的光照!主啊,我献上的若不是基督,于我于神又有何益?主啊但愿我能灰,愿你旨意在我身上通行!阿们!
谢谢弟兄们爱里的帮助!荣耀归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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