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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109
| 註冊時間: 2004-03-17 | 文章: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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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六 十二月 10, 2005 9:54 pm 文章主題: 為何同樣是寶愛律法的人在第一篇被貶,但在一一九篇被稱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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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同样是褒爱律法的人在第一篇被贬而在一百一十九篇中被如此称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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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dwang Board_Adm
| 註冊時間: 2004-02-25 | 文章: 3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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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二 十二月 13, 2005 10:02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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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得很有意思。同樣是寶愛律法,確有截然不同的領域。
第一篇的愛律法,可以說是在人天然的熱心裡面來對待律法,也就是保羅在羅馬書10:2-3所說的猶太人對神有熱心,卻不是按著『完全的知識』來認識律法就是基督。在第一篇這裡愛律法的人,是在人天然的熱心裡,想要憑著自己遵守律法而建立自己的義。這是自義的人憑著自己的能力來遵守律法,而得著神的祝福:如栽在溪水旁的,按時結果子的樹。這在舊約時代並沒有什麼不好,但是比起對基督的認識和欣賞來,那就不同了。所以我們以神的經綸來看,基督與律法相比時,第一篇是被貶的。不但第一篇,接著有許多篇,包括約伯記中的一些對話,也都是在這一類賞善罰惡的觀念裡。
但是神乃是要我們來接受基督,欣賞基督,享受基督,而讓基督成為我們的能力,以活出這樣的生命。所以詩人在一一九篇那裡,使用了許多不同的方面來描述神的律法之全面,如『律法』、『法度』、『話』、『誡命』、『律例』、『典章』、『審判』和『訓辭』。我們可以說,這是對律法有『完全的知識』,並從這一篇裡,看見律法的各方面其實就是基督自己。雖然在這一篇裡,我們也可以看見:遵行律法、遵守法度、遵守律例等的經節,但是我們更看見許多:『全心尋求祂的』、『看重你的誡命』、『全心尋求你』、『將你的話珍藏在心裡』、『喜悅你律法的道路』、『在你的律例中自樂』、『時刻羨慕你的典章』、『你的法度是我所喜樂的』。所以,我們應該可以看見這裡有極大的區別。詩人在這裡欣賞、珍惜、享受律法,而不是以自己力量來僅僅遵守了。
另外,你比較生命讀經第一篇和第四十篇,就可以看得見這樣的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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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messhau
| 註冊時間: 2004-02-24 | 文章: 272 | 來自: The Church in Cupertino, CA, U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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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十二月 14, 2005 5:18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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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門。「享受」與否正是區別的關鍵所在。「我時刻羨慕你的典章,甚至心碎」、「我張口喘氣,因我切慕你的誡命」這樣的發表﹐實在是已經摸到話中的人位。「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這是把話給吃了進去﹐如主在約六所言。詩一一九所描繪的﹐實在是我們新約聖徒對祂是靈是生命的話正常享受的實際經歷。然而﹐正如詩一和詩一一九顯出詩人對律法的兩種態度﹐新約聖徒對祂的話﹐對基督﹐也可能在主觀享受或僅僅客觀知識兩個不同的範疇裡。
119:14 我喜悅你法度的道路,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
119:16 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樂;我不忘記你的話。
119:18 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119:20 我時刻羨慕你的典章,甚至1心碎。
119:47 我要在你的誡命中自樂,這些誡命是我所愛的。
119:48 我要向你的誡命1舉手,這些誡命是我所愛的;我也要默想你的律例。
119:72 你口中的律法與我有益,勝過千萬的金銀。
119:77 願你的憐恤臨到我,使我存活;因你的律法是我的喜樂。
119:92 我若不是以你的律法為樂,早就在患難中滅絕了。
119:97 我何等愛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默想。
119:103 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
119:105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119:127 所以我愛你的誡命,勝過金子,且勝過精金;
119:130 你的言語一1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蒙人通達。
119:131 我張口喘氣,因我切慕你的誡命。
119:140 你的話極其精煉,為你的僕人所愛。
119:147 我趁天未亮呼求;我仰望了你的言語。
119:148 我趁夜更未換,將眼睜開,為要默想你的話語。
119:162 我因你的話歡喜,好像人得了許多擄物。
119:174 耶和華阿,我切慕你的救恩,你的律法也是我的喜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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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109
| 註冊時間: 2004-03-17 | 文章: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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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十二月 14, 2005 9:33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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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稣啊!我要更多地享受你,阿们,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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