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llfat
| | 註冊時間: 2004-02-22 | | 文章: 5 | | 來自: ¥x¥_¥?¥l·|?Q?E·|?? |
|
發表於: 星期一 四月 12, 2004 6:00 am 文章主題: 註解疑問 |
|
|
15:3 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1後裔;2那在我家中的僕人,就是我的後嗣。
【註1】 要完成神的定旨,後裔(1∼6)和地(7∼21)這二者是必需的。後裔首先是個人的基督,(加三16與註2,)然後是團體的基督,(林前十二12,)由基督作頭與祂所有的信徒(加三29與註1一段)作身體所組成。地乃是基督作為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信徒在其內生活;(申八7∼10與7註1;)地也是召會作基督的擴大,擴展。我們要完成神的定旨,就需要接受神的恩典,使基督這種子能作到我們�堶情A並使基督這地能從我們活出而成為我們的召會生活,好叫我們享受神的安息,擊敗神的仇敵,並建立神的國同祂的居所,使祂得著彰顯和代表。
後裔和地是兩個不同的點吧!
後裔是講到我們裡面所接受的生命
地是說到我們生活的範圍
沒有說要把什麼東西種在地裡
而且在中文這一處經節也沒有提到種子
不知若翻成"後裔",思路會不會比較連貫呢?
tallfat 在 星期二 四月 13, 2004 5:08 pm 作了第 1 次修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