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約聖經及生命讀經五年共同追求 ─ 首頁

─「 新 舊 約 聖 經 及 生 命 讀 經 五 年 共 同 追 求 . 家 打 開 事 奉 . 參 加 全 時 間 訓 練 」 討 論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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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一個好像 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是永遠作祭司,是起誓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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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內容
gogo

註冊時間: 2004-04-24
文章: 7
發表發表於: 星期二 四月 27, 2004 3:46 pm    文章主題: 立一個好像 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是永遠作祭司,是起誓立的

原是神先說「我要立一個好像 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是永遠作祭司,是起誓立的」(參:希伯來書: 5 章 6 節;詩篇:一一0篇:4 節)。 所以祭司制度既然已經更改 了,就表示在律法中間,祭司制度有了一個新的方向,那麼律法的本 身也就不成為這個新的祭司制度的根基和基礎了。為這個緣故,既然 祭司的制度更改了,律法也必須更改。

「祭司制度的更改」不是在摩西五經裡面提出來的,是在先知大衛的 詩篇裡面提出來的。而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一個君王,也是合神心意的 一個先知,所以大衛在明白神的旨意的事情上,神把一些很重要的事 啟示給他。這樣,我們看見大衛的子孫裡面有一個單數的子孫他將是 主,他將是永恆的祭司,他將是拯救人的救贖主,他將是被膏立的彌 賽亞。所以主對大衛內心起誓的話講了這兩件重要的事情,「主對我 主說,我要坐在我的右邊,我要使你的仇敵都成為你的腳凳」(參: 詩篇:一一0篇:3 節)。到了第四節的時候,主又對這個兒子說, 「我起了誓,絕不後悔的對你說你是永遠的祭司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 次。」為這個緣故,這個「祭司」跟「律法制度」之間結連的關係就 在第七章裡面連在一起一同來談了。那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裡就提到 了「律法乃是一事無成」,這不等於 律法是沒有用的,因為講這樣的一句話我們要牽涉到上下文之間的一 個總原則的處理。正像耶穌基督說「叫人活著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 」,你不能拆開來說「耶穌講肉身是無益的」因為那一句話的意思是 「叫人活著的是靈不是身體」。這樣,身體的本身不是生命的源頭, 而靈在身體裡面的時候,身體才是活的,所以雅各引申這個話的時候 就說「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參:雅各書:2 章 26 節),用原則 處理就引申到「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這樣,在「使人活著的事 情上,身體是沒有益處的」,但是不是說「身體本身是沒有功用的」 。這樣,我們用這樣的原則來處理這一段聖經的時候,這裡不是說「 律法一無所成」,乃是說律法在「拯救人」的事情上一事無成;律法 在「赦免罪惡」的事情上一事無成。因為整個舊約的執事應當可以說 是包括了「律法」跟「先知」;新約的執事就是包括了神的兒子基督 的死與復活所成全的「福音」跟「赦罪救贖」的道理。所以整個舊約 歸納起來就是一個「定罪的執事」;整個新約歸納起來,就是一個「 赦罪的執事」。這樣,在舊約裡面所不能成全的,在新約裡面成全了 ;而舊約對新約做了預備的工作,舊約對新約做了指向的工作,所以 律法的正面功用乃是把人引到耶穌基督的面前,因為律法本身所不能 做的在基督裡面已經為我們預備了。所以聖經告訴我們,「凡靠著律 法在血氣中間沒有一個人能因行律法而稱義」(參: 羅馬書: 3 章 20 節)。 所以這些在律法中間不能稱義的人就在耶穌基督的一人的 身上他可以領受了神的救贖稱他為義。這樣,上帝藉著律法把人圈在 罪中,然後把恩典賜下來,在基督裡面得著永生。

為這個緣故,我們很清楚看見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第二十三節說「罪 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感謝上帝!為這個緣故,希伯來書的作者不是像保羅直接的把新 約的功能提出來,他要把舊約怎麼樣是「不能」,而新約是「能」; 舊約怎麼樣是「不夠」,新約怎麼樣是「豐豐富富」;舊約怎麼樣的 「消極」新約怎麼樣的「積極」作一個串連式,有關係的整個的交待 。所以他就提到,「律法一定要更改」,因為「靠著律法得救」的這 件事情,根本不是神永恆的旨意。何況律法既然不是在神永恆的旨意 中間,是在人犯罪之後才賜下來的,這就像羅馬書第五章所講的,「 律法原是外添的」(參:羅馬書:5 章 20 節)。這樣,我們不能再 定睛盼望靠著律法能夠領受神的救贖和所賜下永遠的生命。我們乃是 靠著律法這個「表樣」所預表,所指引向前的「實體」來產生我們的 盼望。所以在這裡很清楚給我們看見,耶穌基督為祭司他不是照著摩 西的規條作祭司;他不是照著肉體的條例作祭司的。

什麼叫作「肉體的條例」呢?就是人在肉身中間因為性的關係結合生 下來的子孫這叫「肉體的條例」。所有亞倫的子孫作祭司,就是因為 生在利未支派的下面;而利未支派的人跟任何一個支派的女子結婚生 的孩子還在利未支派的下面。這樣,這個利未支派裡面,亞倫的家族 所生下的後代是使人可以作祭司唯一的一個範圍。在亞倫之外,雖然 在利未支派之內,不在亞倫的家族裡面的人也不能作祭司,他們只能 作利未人。他們能作在會幕,在聖所裡面,在聖殿裡面做其他的雜工 ,但是他不可能被選作大祭司進到至聖所的裡面。所以耶穌基督與這 些祭司不同的地方,基督作祭司不是照著亞倫家族裡面 那肉體的條例。

但是利未的本身是透過亞伯 拉罕向麥基洗德獻上十分之一。為這個緣故,「麥基洗德的等次」就 不是在肉體中間遺傳的肉體的條例的等次,這個等次乃是高過這些的 等次。因為麥基洗德領受了亞倫所獻的時候,麥基洗德是高過亞伯拉 罕,而當時亞伯拉罕在世上的時候亞倫還沒有生出來。所以,這樣, 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雅各、雅各生十二支派,十二支派第三個兒子 叫作利未。利未生下去到了摩西的時代,亞倫的時代再生下去才有那 個祭司。所以耶穌基督不在律法的制度裡面領受祭司的職分。耶穌基 督不是在肉體的條例、遺傳的過程中間領受祭司的職分。所以他的真 正的原則,和他真正超過他們的地位是什麼呢?就是這裡提到「他乃 是照著無窮之生命的大能」。所以這一章我們在總歸納的時候,你要 很清楚的看見耶穌為祭司與舊約裡面所有的祭司本質上的差異是什麼 , the qualitative difference 不是 quantitative difference. 是「本質」的差異,不是「程度」的,不是「份量」的差異。

基督跟亞倫的子孫後 代作祭司其中不同的地方就是他有一個「不能毀壞的生命」,或者這 裡繙譯「無窮之生命的大能」。「無窮之生命的大能」就使他超越了 有限,超越了受造,超越了能朽壞的,超越了能結束的事奉期限的這 些因素在裡面。為什麼呢?因為他原是神到地上成了人。他不是人中 間被揀選作神的僕人,他是神的兒子到地上來成了人的兒子,所以他 有無窮之生命的大能,這是他作祭司的一個很重要的本質。 耶穌基督因為是這樣被立為祭司的,所以他就沒有被死所阻隔,他 就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他能拯救他們到底。因為他有「無窮之生命 的大能」,從「份量」來說,他是超越了所有人的罪歸納的總合,在 他身上追討要使他在死的中間得到罪的結局的可能。但是,基督「無 窮之生命的大能」從份量上來說,他解決了所有有限加有限加有限 .... 一切罪人的罪權在他身上的發動 。

當罪在你身上發動的時候,是要使死臨到你, 因為你犯了罪,所以罪的工價就是死。當罪在我身上發動 的時候,是 盼望把死臨到我,清除然後廢去我的生命。所以,因為我犯罪,所以 罪的工價就是死。所以死藉著罪權在你身上發動 ,死藉著罪權在他身 上發動,死藉著罪權在你身上發動。那每一個有罪權在身上發動 一定 要死的人,當我們把罪交給耶穌基督的時候,這些所有罪人的罪權就 在基督的身上發動 要讓基督變成一個必死的人,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 。耶穌基督是沒有犯罪的,所以當基督上十字架的時候不是為自己的 罪,乃是為你我的罪。而你的罪在你身上發動你一定死,而我的罪的 權柄在我身上發動 一定死,所以全世界罪人的罪都歸在耶穌基督的時 候,除非他有無窮的生命,他沒有辦法解決。感謝主!阿利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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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shau

註冊時間: 2004-02-24
文章: 272
來自: The Church in Cupertino, CA, USA
發表發表於: 星期三 四月 28, 2004 12:33 am    文章主題:

林後三3 你們顯明是基督的信,由我們供職所寫的,不是用墨,乃是用活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內版,就是心上。
林後三6 祂使我們夠資格作新約的執事,這些執事不是屬於字句,乃是屬於靈,因為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
林後三7 若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是帶著榮光立的,以致以色列子孫因摩西面上漸漸廢去的榮光,不能定眼看他的臉,
林後三8 何況**那靈的職事**,豈不更帶著榮光?
林後三9 若**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就越發充盈著榮光了。
林後三18 但我們眾人既然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好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就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

羅五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

新約的職事﹐不只是為赦罪﹐(嚴格的說﹕不只是為稱義)﹐更是那靈的職事﹐是屬生命的職事﹐乃是將活神的賜生命的靈﹐寫到信徒心版裡的職事﹐使他們在赦罪/稱義/和好以外﹐更在祂的生命裡得救(嚴肅的問題﹕從什麼中得救﹖顯然不是永遠沉淪的定罪。)﹐以致沒有帕子遮蔽﹐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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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

註冊時間: 2004-04-24
文章: 7
發表發表於: 星期三 四月 28, 2004 4:41 pm    文章主題:

人是一個人,一個人就不能分了,因為他得永生就是整個人得永生;他滅亡就是整個人滅亡。你不能說「他靈魂是得救,身體滅亡。」你說,在哥林多前書第五章不是說「讓他的靈魂在耶穌基督的日子可以得救,讓他身體交給魔鬼」(參:哥林多前書5章5節)嗎?那是因為我們還沒有在永恆中間,基督還沒有來的時候,有一些分開的事情。所以我們是一元的,整個的,整體的。從本質來說,我們有身體的一部份,有物質,有靈魂的一部份,叫做靈, 雖然以從 spritually speaking -- soul, physicial speaking -- body。所以身體是屬物質的,靈魂是屬靈性 的本質的, 所以這是兩個部份。那麼功用呢?我們有對神的認識,這個叫做「靈」的功用;我們有對己的認識這個叫做「魂」的功用;我們有對物質世界接觸,這個叫做「體」的功用,所以我們還是一個的。

照著哥林多書信裡面所提到的,內在的人,還有血氣的人就把他歸成屬魂、屬體、屬靈,好像先把人分成三個不同的因素,然後再把人類分成屬於這個,屬於那個,屬於那個元素這個教訓不是聖經的教訓,因為聖經提到的「屬血氣」,也就「是靠自己,以自己為中心」的。而「屬靈」是屬聖靈,不是屬於你自己個人的靈,是屬聖靈引導的。所以「屬靈人」不是在你生命中間有三種人你是其中一部份。「屬靈人」是指你整個思想、情感、意志、身體裡面的意念、思念全部被聖靈引導,這個叫做「屬靈人」。所以如果你說照倪柝聲所講的,魂裡面有「理智、情感、意志」,靈裡面有「良心」跟「對神的直覺」 (The intuitive knowledge of God and conscious),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解經的時候不可以思想的,你一用思想就屬魂的,懂嗎?所以你讀書很多思想,很多知識,你就是屬魂的,沒有生命,「有知識,沒有生命」。這是台灣常常聽到的話,「你不要看他有知識,他沒有生命!」那你問他「生命是什麼?」「就是生命。」「 什麼生命?」「生命。」他講不清楚什麼叫做「生命」?其實當你的理性歸向真理的時候,你那個「歸向真理的理性 」就是「靈性」。

你不能說「魂」裡面有「理智、情感、意志」,「靈」裡面好像就不管這些事情了。那如果靈裡面沒有理智、情感、意志的話,那請問,我們魂裡面的理智、情感和意志到底與神有什麼關係?你就不能用理性 去明白聖經了,但聖經說「你要思想,晝夜思想上帝的話」(參:詩篇:1篇2節),「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歌羅西書:3章2節),「聖靈來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講過的話」(參:約翰福音:14章26節),這個就又變成「屬魂」的事情了, 所以這是很危險的。所以,我認為這是不對的。我們不能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要保守你們的靈、魂、體」(參: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23節),有逗號,你就說「這樣就證明我們的靈魂有三個不同的本質,所以我們是三元的嘛!」那如果照這樣看的話,耶穌基督說「你們要盡心、盡性 、盡意、盡力來愛主你的上帝」(馬可福音:12 章 30 節),人變成四元了。

「上帝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 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摩西年老的時候他說「這是論到生,論到死的道理」。到了耶穌基督到世界上來的時候,他說「我對你們講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參:約翰福音:6章63節)。所以,這樣,「道」跟「靈」跟「生命的一致性 」在基督的話語裡面就肯定下來了。我們所聽的是永恆的道;我們所聽的是生命的道;我們所聽的是使人的靈性 得著造就,甚至從神的道裡面產生被聖靈重生的可能性的這個道理。所以耶穌基督說「叫人活著的是靈,肉體是沒有益處的。」他不是說人的身體沒有用處,乃是說在使人得著生命的事情上,不是肉體,而是靈的功用。然後接下去說「我對你們講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感謝上帝!這樣,生命的道,不但自己成了肉身,在肉身幾十年生活中間把這個道的原則行出來,而且用人能明白的話把這個道再講給我們聽。這是上帝的道,就是生命的道。這樣,當耶穌基督問門徒們,「你們也跟著他們去嗎?」(參:約翰福音:6章67節)因為那些人感到耶穌講的話太難懂了,所以他們就去了。吃餅的時候很容易領受,聽難的道的時候很難參加聚會。所以他們願意看神蹟,願意領受神的恩典,而不願意明白那更深入的道理。

因為「 道」、「生命」跟「聖靈」這是沒有辦法分開的。聖靈是賜生命的靈,聖靈是啟示真理的靈;聖靈是引導教會進入一切真理的靈;聖靈是用道重生人的靈;聖靈是使人明白神所講的道,使人想起基督對我們講過的話,使我們在真理裡面得著造就的這位靈。所以,這樣,「道 」、「生命」、「靈」之間的關係是完全配合在一起的。這就是這一 節所提到的,「上帝的道是活潑的」,在英文聖經,the Word of God is a Living God. 上帝的道是活著的,是有動能的,是有生命力的,是有改變生命的,是有使人得著神生命的動 性的能力的本質的。

上帝的道不但是活潑的道,上帝的道還是有功效的道。這個 「有功效」英文繙譯是什麼呢?Active Word 是主動性的道,所以這 是神的話與所有的宗教領袖所寫下的經文,或者他們的經典的書不同 地方。因為神以主動的身份講話,神以第一人稱講話。那麼神就以祂 主動的動力推祂的話到我們生命中間來改變、影響、改造、更新、光照我們的思想。所以 God's Word is a Living Word, and God's Word is dynamic word. God's Word is living Word, and God's Word is active Word. 這主動的話語產生了我們受祂感動 , 受祂改 變,受祂光照的果效。所以「上帝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 有功效」又可以稱為「上帝的話是產生果效的」,祂的話語不會徒然返回。所以以賽亞書裡面告訴我們,「天離地有何等的高,我的道路非同你的道路,我的意念非同你的意念。雨水從天而降,滋潤大地不收回,照樣,我的話也永不收回,必定要成就我心中所定的」(參:以賽亞書:55章8-11節)。所以上帝的道是生命的道,上帝的道是有功效的道。上帝的話語有這樣的能力,所以你應當從聖經裡面找到祂的話,有怎樣的可能性 ,來改變人,使人得著新生的盼望,使人得著信仰的建立,使人得著整個宇宙的知識,使人得著來生的方向,使人得著全宇宙中間宇宙觀的建立,世界從怎樣開始?怎樣結束?這些都在神的應許,神啟示的話語中間完全交待清楚了。

「上帝的道是活潑的,上帝的話是有功效的。」接下去的一句話說什麼呢?----「就比一切兩刃的劍還更快」, 這就是表示這一把神的道就像劍一樣,而且比所有的劍更快更利的。如果你注意到以弗所書 第六章裡面告訴你要用頭盔,穿上護心鏡遮胸,穿上福音的鞋子,拿著籐牌, 手中拿著什麼?----聖靈的寶劍,是什麼呢?這寶劍就是上帝的道,所以「上帝的道像寶劍」不是在這裡出現的,上帝的道就像兩刃的利劍在哪裡告訴我們?在以弗所書第六章全副軍裝的事奉中間已經提出來了(參:以弗所書:6章11-17節)。

現在把三句話連在一起「上帝的言語是上帝旨意的表達;上帝權能是上帝旨意的成全。」所以上帝用言語表達祂的心意,上帝用權能成全祂的心意。現在如果 你把人分成這三個層次,有「靈」、有「魂」、有「體」,而「靈」 跟「魂」是因為聽了上帝的道,重生以後才剖開來的話,那麼,這個 人我們要問,到底是不是聖經原來真正的意思?因為「靈與魂的剖開 」這句話只有一次提出來,而提的時候是跟「骨節」與「骨髓」的刺 入剖開同時出現。而「骨節與骨髓的剖開」是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情 。所以你不能說「靈」與「魂」的剖開是一定要照這個意思用字句去 解釋的這種解經的方法。 所以這裡提到「上帝的道是活潑的,上帝的道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 刃的劍還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並不是 叫我們的「靈」與「魂」分開來;叫「骨節」與「骨髓」分開來。乃 是叫我們懂得這是神的能力超過人不能想像的,所能想像的最困難的 事情在神面前都沒有問題。這一節聖經是告訴我們靈魂「不能剖開」 ,不是「能剖開」;這節聖經是告訴我們骨節與骨髓「不能剖開」, 不是說「能剖開」。但是「不能剖開的事情,困難的事情在神面前都 不成為一回事」,就是這個意思,就單單這個意思 full stop,意思 就到了。 如果我今天分析這個屬魂、屬靈的事情,你因為太愛倪 柝聲了,你不願意改,也不願意知道到底對錯在哪裡,你馬上說我「 又在罵人了」,那表示你罪上加罪,你自己向上帝負責!

在這裡講「 靈與魂可以刺入剖開」,可以把它分開成一半叫做「魂」,一半叫做 「靈」,可以刺入去。當我們在醫院,X光切片掃描的時候,是不是 我們的腰子真的切片一片一片呢?沒有。它好像一片照再一片照,過 一公分一公分的照,好像切成多少片照相可以證明出來,但是我們沒 有被切掉。照樣,神的道發生果效的時候,我們心思意念,靈魂裡面 ,我們骨節、骨髓裡面有什麼東西在神面前完全不能隱藏,也完全不 能遮蓋,因為神的眼光透視到你裡面了。所以講了第十二節以後,第 十三節相關的話語就提到「赤露敞開」,提到「顯明」,提到「沒有 辦法隱藏」,提到「是有關係的」,提到「顯然」在上帝面前。希伯來書:4章13節 「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 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萬物 (everything, all); 被造的 (created );在祂面前 (before Him),是不能隱藏的,是顯然的 (manifest, appearancy) , 然後呢? 「原來萬物在與我們有關係的 (relavance), 有關係的主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這是 all open before Him,沒有一個人能夠遮蓋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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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shau

註冊時間: 2004-02-24
文章: 272
來自: The Church in Cupertino, CA, USA
發表發表於: 星期四 四月 29, 2004 1:04 am    文章主題:

『而「骨節與骨髓的剖開」是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情 。』﹖﹖﹖﹖

馬丁路德指出﹐人有三部份﹐而人的三部份正對應舊約帳幕和聖殿的三部份﹕

體 -> 外院子
魂 -> 聖所
靈 -> 至聖所。

馬丁路德的話是忠實的根據聖經的﹕

[人有三部份]
帖前五23 且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得以完全,無可指摘。

[人是帳幕/聖殿]
林前三16 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面麼?

單是帖前五23一處﹐人有三部份便是無可辯駁的事實。何況聖經各處又一再的直接或間接的印證。人和帳幕/聖殿的對應﹐和帳幕/聖殿有三部份的事實﹐不過是其中一例。

帳幕和聖殿的圖畫﹐是十分寶貴的。請看一看網上這個帳幕圖片﹕
[請看該頁接近最下二個圖片]
http://www.lsmchinese.org/cgi-bin/bible365/guide/tabernacle.htm

如果我們沒有聖經的記載而只看到這二個圖片﹐我們必然說帳幕只有兩部分﹕外院子和「那個棚子」。至聖所如何隱藏在聖所之內﹐骨髓如何隱藏在骨節之內﹐人的靈也如何隱藏在人的魂之內。 這也正是何以聖經有時用「裡面的人」、「心中隱藏的人」來說到我們的靈。

以色列的祭司絕不會說帳幕只有兩部分﹐因為他不但有神的話﹐而且他天天在聖所服事﹐清清楚楚的在他的經歷裡知道﹐幔子後還有個至聖所。大祭司就更不用提了。但在外院子獻祭的百姓﹐若沒有被忠信的教導神的話﹐得著帳篷裡神聖奧秘的啟示﹐在他的經歷裡﹐帳幕就只有兩部分。

我們對人有幾部分的述說﹐不但指明我們對神的話的認識﹐也指明我們對神的經歷所達到的程度。我們對人的部分的認識﹐影響我們對神的經歷﹐而不單單是解經上的問題。 神可以為我做見證﹐這樣的交通﹐絕不是為了貶低gogo和其他持二元論的弟兄﹐乃是盼望能有所幫助。

徒十八24 有一個猶太人名叫亞波羅,來到以弗所;他按籍貫是亞力山大人,是個有口才的人,在聖經上很有能力。
徒十八25 這人已經在主的道路上受了教導,靈裡火熱,將耶穌的事詳確地講論教訓人,只是他單曉得約翰的浸。
徒十八26 他在會堂裡放膽講論起來,百基拉和亞居拉聽見,就接他來,將神的道路給他講解得更加詳確。

gogo弟兄第一篇的交通﹐就讓我感覺到你只領受了法理的救贖﹐沒有進入生機的救恩。在表樣上﹐可以說你認識祭壇和祭壇的交通﹐但還沒有進入聖所內﹐陳設餅的享受和燈臺的光照﹐還沒有進入至聖所約櫃﹐就是主自己的同在。我自己不夠格能將神的道路給你講解得更加詳確﹐但盼望你能有亞波羅受教的靈﹐做主合用的器皿。

接著林前三16﹐保羅說﹕

林前三17 若有人毀壞神的那殿,神必要毀壞這人,因為神的那殿是聖的,你們就是這殿。
林前三18 人不可自欺;你們中間若有人自以為在這世代中有智慧,他就該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

這段話最近十分的警惕我。從保羅這段話的前後文﹐我們可以看見「若有人毀壞神的那殿」指的是有人憑著在這世代中有智慧﹐有不同的教訓﹐敗壞/毀壞了聖徒﹐而在神的召會中﹐造成了分裂。「神必要毀壞這人」﹐何等的警惕﹗

提後二15 你當竭力將自己呈獻神前,得蒙稱許,作無愧的工人,正直地分解真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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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therwang

註冊時間: 2004-05-02
文章: 9
發表發表於: 星期日 五月 02, 2004 11:30 pm    文章主題:

jamesshau的回覆很高,我看了好幾遍纔看懂,我蠻少看見引用舊約來解新約的做法。

我還有個疑問。

不是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嗎?法理的救贖與生機的救恩,是分開領受的,還是一起領受的?领受哪一樣纔是永遠得救呢?[/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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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shau

註冊時間: 2004-02-24
文章: 272
來自: The Church in Cupertino, CA, USA
發表發表於: 星期三 五月 05, 2004 3:34 pm    文章主題:

是的。「因為神的恩賜和呼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9 ) 但保羅在同一段話也說﹐「只要你常留在祂的恩慈中;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十一22下 ) 難道神的話有是而又非的嗎﹖斷乎不是﹗

林前三14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林前三15 人的工程若被燒燬,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只是這樣得救,要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保羅指出在「那日子」(林前三13)﹐有一班人[信徒]要得賞賜(當然也得救)﹐但有一班人[信徒]要得救﹐卻要受虧損﹐要*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不信的、作惡的要進火湖。啟二一8。]

太五13 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它再鹹?既無任何用處,只好丟在外面,任人踐踏了。
路十四34 鹽本是好的,但若是連鹽也失了味,可用什麼叫它再鹹?
路十四35 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扔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主在路十四35點出有三個地方﹕田裡、糞裡(manure pit。隱指耶路撒冷城外的陀斐特﹐就是新耶路撒冷城外的火湖的豫象。)﹐和外面。

失了味/失敗的聖徒﹐如羅得的妻子(創十九26、路十七32)是得救的﹐因此「堆在糞裡」不合式。但他們失去生命的功用和彰顯﹐用在田裡(神的耕地。林前三9)也不合式。所以*在國度時代*﹐他們要被「扔在外面」(路十四35﹐太五13﹐太二二13﹐太二五30)﹐就是「蒙羞離開」主(約壹二28)﹐被隔絕在國度的賞賜和享受之外(太二五10-12)。也就是暫時的從基督[的身體上]被「割斷/砍下」(太二四51﹐約十五2﹐羅十一22下﹐可九)﹐受虧損﹐受火一般的熬煉(林前三15、約十五6)。但在國度末了﹐這些被煉淨而成熟的聖徒要被恢復﹐一同成為新耶路撒冷﹐在神永世的享受裡﹐作神永世的完滿彰顯(啟二一)。這也間接的由但支派的背道和恢復所豫表(創四九17﹐士十八31﹐啟七5 [注意受印的沒有但支派]﹐創四九18﹐ 啟二一12)。

這些都是前面弟兄們幫助我們完整的看見﹐得救、得勝/得賞賜有關的真理。***但真正最最重要的***﹐是為何神要有如此時代性的行政和對付﹖到底神經綸的目的﹐神永遠的定旨﹐是為了什麼(提前一4下﹐弗一10、三9-11)﹖只是為了得著一班人﹐與祂和好﹐敬拜祂﹐服事祂嗎﹖

弟兄您既然來到這個網站﹐何不與我們一同進入創世記生命讀經﹖主有應許﹐飢餓的得飽美物(路一53)﹐清心的人﹐必看見神(太五Cool。相信你必能經由這些信息﹐藉著智慧和啟示的靈﹐認識神中心的啟示。(神的道路﹐神經綸的啟示﹐基督的長、闊、高、深﹐才真正是「很高」呢。哈雷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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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shau

註冊時間: 2004-02-24
文章: 272
來自: The Church in Cupertino, CA, USA
發表發表於: 星期三 五月 05, 2004 3:41 pm    文章主題:

[補遺]

相信如此您有關﹐領受法理的救贖與生機的救恩的問題﹐也自然得解了。

也許其他的弟兄也願意有所補充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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