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約聖經及生命讀經五年共同追求 ─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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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路加福音 西羅亞樓十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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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內容
saitotk

註冊時間: 2004-02-24
文章: 51
來自: Taipei 6th, meeting hall
發表發表於: 星期六 六月 03, 2006 10:33 pm    文章主題: 請問路加福音 西羅亞樓十八人

路加十三章

「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麼?」

恢復本的註解是說那一段是講要悔改的事。
在此有一個問題。請弟兄姊妹用智慧以及經節回答
有人這樣說
「舉最近的例子,印尼的海嘯和地震。
先不管海嘯和地震的由來,
神全知,祂能夠知道海嘯和地震何時發生,
神萬能,祂能夠阻止海嘯和地震,
祂為什麼不做?
一個萬能者視若無睹生命的消逝、人類的哀嚎,
1.若祂做不到「阻止」,便不是萬能,
2.若祂不想做,便不是全善,
3.但若祂萬能又全善又全知,還是讓這種事情發生,那就代表那些人該死,
我們也不用去救他們。
反正神早就知道會發生,並且讓海嘯地震發生,一定有祂的原因,
就給它發生吧。」

論到我們的神,是信實的大能者。上面的問題是不信者的質疑。
要怎麼回答這種意外事件呢 ? 基督徒對於這樣的事應該怎麼.... 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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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09

註冊時間: 2004-03-17
文章: 27
發表發表於: 星期日 六月 04, 2006 8:17 am    文章主題:

亲爱的弟兄,不仅海啸地震会死人,走在路上,睡在床上都会死人。不管如何死法,死都是一件令人、令神伤心痛心的事,但是如果人都不死我们会信神吗?不仅外邦人会死,基督徒也会死,不爱主的人会死,爱主的人有的时候死得更惨,如果基督徒都不死我们 会爱主吗?愿神怜悯我们,神子来是寻找拯救失丧的死人!我们要向神悔改承认我们不信他不爱他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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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4080

註冊時間: 2004-03-17
文章: 50
發表發表於: 星期四 六月 08, 2006 6:43 am    文章主題:

神不喜悦恶人灭亡,他愿意万人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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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shau

註冊時間: 2004-02-24
文章: 272
來自: The Church in Cupertino, CA, USA
發表發表於: 星期五 六月 09, 2006 1:32 am    文章主題:

分享一些經節。

羅六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遠的生命

結十八23 主耶和華說,我豈是喜悅惡人死亡麼?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他的行徑,而得存活麼?

結三十三11 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生存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他的行徑而活。以色列家阿,你們轉離,轉離邪惡的行徑罷,何必死亡呢?

太 25章41節 然後祂又要對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豫備的永火裡去。

25章41節 註1 火湖不是為人,乃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豫備的。然而,若有人跟從魔鬼反對主,他就要和魔鬼以及墮落的天使,同受火湖的苦。

羅五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就在此將祂自己的愛向我們顯明了。
9 現在我們既因祂的血得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得救脫離忿怒。
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

羅二11 因為神並不偏待人。
12 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必按律法受審判,
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 他們顯出那寫在他們心裡律法的功用,他們的良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想互相控告或者也辯護。)
16 就是在神藉耶穌基督,照著我的福音,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

約三16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
17 因為神差祂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藉祂得救。
18 信入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入神獨生子的名。
19 光來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20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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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totk

註冊時間: 2004-02-24
文章: 51
來自: Taipei 6th, meeting hall
發表發表於: 星期日 六月 18, 2006 11:35 pm    文章主題:

jamesshau 寫到:
分享一些經節。

羅六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遠的生命

結十八23 主耶和華說,我豈是喜悅惡人死亡麼?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他的行徑,而得存活麼?

結三十三11 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生存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他的行徑而活。以色列家阿,你們轉離,轉離邪惡的行徑罷,何必死亡呢?

太 25章41節 然後祂又要對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豫備的永火裡去。

25章41節 註1 火湖不是為人,乃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豫備的。然而,若有人跟從魔鬼反對主,他就要和魔鬼以及墮落的天使,同受火湖的苦。

羅五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就在此將祂自己的愛向我們顯明了。
9 現在我們既因祂的血得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得救脫離忿怒。
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

羅二11 因為神並不偏待人。
12 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必按律法受審判,
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 他們顯出那寫在他們心裡律法的功用,他們的良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想互相控告或者也辯護。)
16 就是在神藉耶穌基督,照著我的福音,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

約三16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
17 因為神差祂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藉祂得救。
18 信入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入神獨生子的名。
19 光來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20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這些經節真是好!
我想"轉向救恩"才是路加十三章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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