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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itotk
| | 註冊時間: 2004-02-24 | | 文章: 51 | | 來自: Taipei 6th, meeting h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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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六月 25, 2006 12:24 am 文章主題: 關於大本詩歌237首的真理疑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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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237首
是新生鐸夫弟兄寫的。
神的基督是我的義,我的美麗,我的錦衣,
在寶座前服此盛裝,我能抬頭歡樂歌唱。
林後5:21註解
義是從神為著祂的行政而來的,(詩八九14,九七2,賽三二1,)就是基督成為我們的義,(林前一30,)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並非在神面前成為義的)。
啟示錄3:5註解
在這應許裡,穿白衣是在千年國給得勝者的獎賞。他們在今世的行事為人,在來世要成為他們的獎賞。每一個信徒都需要兩件衣服:頭一件是為著我們得救的稱義,表明基督,就是我們所接受的基督,在客觀方面作我們的義;(路十五22,林前一30;)第二件是為著我們蒙悅納的稱許,表明基督,就是我們所活出的基督,在主觀方面作我們的義。(腓一21,三9。)這裡所說的白衣乃指這第二件衣服,為著我們將來得賞賜,進國度與主同行,就是與主同王。
弟兄姊妹可拿出詩歌本參考一下
我的問題是,新生鐸夫弟兄在這首詩歌中的真理,真理似乎沒有很清楚。
似乎把基督作為我們的義,以及我們是神的義混淆在一起了。
或許會有,只需要有基督作我們外面的白衣的錯覺。
然而我們是需要有兩種衣服,接受基督而得著客觀的義;活出基督,在主觀方面成為我們的義。
這首詩歌似乎需要略作修改,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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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messhau
| | 註冊時間: 2004-02-24 | | 文章: 272 | | 來自: The Church in Cupertino, CA, U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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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六月 25, 2006 2:50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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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應該是有幾個方面﹕
- 基督成為我們的義﹐
- 我們在神面前得稱義﹐
- 稱義為著生機的救恩(羅五1 ﹐叫「多人也要構成義的」(羅五19)。
- 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 不但被稱義﹐藉生命被構成義的﹐且有義(基督)的活出﹐就是啟示錄3:5註解中的第二件衣服。
林後5:21註解括弧裡的話﹐「(並非在神面前成為義的)」﹐不是說沒有「在神面前成為義的」的真理﹐而是說這不是林後五21所說的。 詩歌237首中的寶座﹐可以指施恩的寶座﹐也可以指白色大寶座﹐我們所需要的﹐都是基督作我們的義袍。我們不需要行出超凡的義(第二件衣服)﹐就能藉著祂的寶血﹐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
我們需要被變化模成祂的形象﹐需要有超凡的義(第二件衣服)﹐才能在基督的審判臺前蒙稱許﹐但這不是詩歌237首的負擔。我個人覺得﹐不能說這詩歌的真理不清楚。
羅三3 因為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 5章18節
5:18 如此說來,藉著一次的過犯,眾人都1被定罪,照樣,藉著一次的2義行,眾人也都3被稱義得4生命了。
5章18節 註4
生命是神救恩的目標,因此稱義乃是生命的稱義。稱義本身不是目的,乃是為著生命。我們藉著稱義,已經達到並符合神義的標準,所以現在神能將祂的生命分賜給我們。稱義改變我們外面的地位,生命改變我們裡面的性質。被稱義得生命,表明生命乃是本章的中心,並且生命生機的聯結乃是稱義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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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dfg
| | 註冊時間: 2004-02-29 | | 文章: 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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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六月 25, 2006 10:18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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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二件衣服。
第 ㄧ件是為著得救,客觀地位上的稱義,使我們衆人有份新耶路撤泠。
第二件是為著得勝,主觀性質上的稱義,使那些今世出代價的信徒,
有份要來的千年國度做賞賜。
所以這兩件�埵蝛M外到最後大家都会穿上只是時間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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