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約聖經及生命讀經五年共同追求 ─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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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生命讀經中這句話的意思-『卻不能把我們當作可信的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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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內容
3000hi

註冊時間: 2004-03-17
文章: 70
發表發表於: 星期二 十二月 07, 2004 3:59 pm    文章主題: 不懂生命讀經中這句話的意思-『卻不能把我們當作可信的接納』

提摩太後書生命讀經 第三篇 豫防者

提後二章十三節繼續說,『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否定自己。』本節的可信,指主對祂自己的話信實。我們若是對祂失信,祂雖然仍是可信的,卻不能把我們當作可信的接納,而使祂自己成為不可信的,就是否定祂自己,否定祂的性情和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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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4080

註冊時間: 2004-03-17
文章: 50
發表發表於: 星期三 十二月 08, 2004 7:58 pm    文章主題:

你祷读一下,我无法用言语说明,我的生命还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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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yu

註冊時間: 2004-08-04
文章: 6
來自: China
發表發表於: 星期四 十二月 09, 2004 10:29 am    文章主題: 信实的大能者需要有我们成为祂&a

我想:读原文会帮助我们理解一些按照中文语法无法理解的语句吧!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祂是可信的(实信者),而我们的不可信,当然不能当作祂信实的对象被接纳

可信是双方的(需要信实的实施者和信实的接收者)
接收者不信实,当然即便实施者如父神那样的信实也无法实施祂的信实啊!
_________________
§A?W?p?P??¥X来?????I,??¥H众?£?k?£爱§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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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dwang
Board_Adm
註冊時間: 2004-02-25
文章: 385
發表發表於: 星期四 十二月 09, 2004 11:09 am    文章主題:

Sunnyyu回答的很好,神是信實的,但必須有相信祂的人來接受神,這才完成了『信』這件事。『信』必須有兩方都是願意接受另一方,這原則才能運行。

如果我們不信實,這並不能改變神是信實的事實,而神也無法勉強我們這被賦予自由揀選意志的人來相信祂,因此,信實的神就不能接納不信的人。

如果神接納了不信的人,那就抵觸了『信』的原則:有一方不信,而這『信』卻可運行,那也把施信者(神)弄成不信的了。這會否定神的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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