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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ahamkuo
| | 註冊時間: 2004-02-29 | | 文章: 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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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四月 20, 2005 12:41 pm 文章主題: 父親犯罪,孩子要擔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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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二四16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
民十六27 於是眾人離開可拉、大坍、亞比蘭帳棚的四圍。大坍、亞比蘭帶著妻子、兒女、小孩子,都出來,站在自己的帳棚門口。
民十六31 摩西剛說完了這一切話,他們腳下的地就開了口,
民十六32 把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一切屬可拉的人丁、財物,都吞下去。
民十四18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從這幾處的經節,看起來有點矛盾耶?
小子認為,小孩是無辜的。在現在的召會生活中也是這樣,父親不聚會,也許兒子很愛主。當然也有父親是負責弟兄的,但兒子不聚會。
還請各位兄長解說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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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ahamkuo
| | 註冊時間: 2004-02-29 | | 文章: 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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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四月 20, 2005 9:28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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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兄長:
再補充一個地方,也是看起來父罪子擔的
創九22 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
創九23 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
創九24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
創九25 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在創世記生命讀經第三十三篇中,有一句這樣寫:
「含為甚麼被咒詛?因為他觸犯了神的權柄」
照著經節來看,受咒詛的是迦南啊!
小子是覺得含受咒詛才是公平的。老爸(含)作錯,竟然是兒子(迦南)來擔,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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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dwang Board_Adm
| | 註冊時間: 2004-02-25 | | 文章: 3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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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四月 20, 2005 11:26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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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審判的原則乃是各人都要為自己的罪受審判。父親的罪,兒子不必承擔。你所提的兩處經節,讓我們來仔細看一下。
第一, 民數記十六章關於可拉黨的叛亂,你如果多看一兩個相關的經節,應該就會清楚了。
16:19 可拉招聚全會眾到會幕門前,要攻擊摩西、亞倫;耶和華的榮光就向全會眾顯現。(注意,可拉招聚全會眾。)
16:20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16:21 你們與這會眾分開,我好在片刻之間把他們滅絕。
摩西為全會眾代求,於是神不對全會眾發怒,卻要摩西轉告大家:
16:24 你要對會眾說,你們離開可拉、大坍、亞比蘭住處的四圍。
16:25 摩西起來,往大坍、亞比蘭那�堨h;以色列的眾長老也隨著他去。
16:26 他對會眾說,你們離開這些惡人的帳棚罷,凡屬他們的,甚麼都不可觸摸,恐怕你們與他們一切的罪同被除滅。
摩西在此,警告了所有的會眾,要離開!
16:27 於是眾人離開可拉、大坍、亞比蘭住處的四圍;大坍、亞比蘭帶著妻子、兒女、小孩子,都出來,站在自己的帳棚門口。(注意,這裡眾人都聽到了警告,離開了,但是『大坍、亞比蘭帶著妻子、兒女、小孩子』,這兩人不聽神藉著摩西的警告,帶著自己的家人;他們的家人也忽視神的警告,不願意離開犯罪的父親,就一起受了審判和懲罰。他們本可以沒有分於這次的審判,神也給了警告,但人若不願意離開,神也就一起審判了,這不是神將他們父親的罪來審判兒子。同樣的,神來審判掃羅,他兒子約拿單本可以離開,跟隨大衛,但是他天然的親情使他沒有離開,而與掃羅一同受死。這在生命讀經中點得很清楚。
你所提的民十四18 是摩西說的,乃是根據神在出埃及記33:6~7對摩西所宣告的:『耶和華在他面前經過,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恤、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信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但祂絕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孽,自父及子及孫,直到三四代。』
通常父親背叛神,會教導孩子也背叛,在列王記裡,我們看見許多北方的以色列王,接連幾代,只要父親背叛,兒子也都是陷在同樣的罪裡。但神有憐憫,這背叛只到三四代,便停止,除非這些人硬著頸項,就是不願意悔改,神也無法。最後,以色列亡國了,這應該是一個厲害的警告,猶大國卻沒有受到警惕,還是背叛,於是,神只好來審判這『悖逆之家』(結2:5)。
當時這些人不看見自己的惡行,以為是祖宗所犯的罪要他們承擔。他們中間流行著一句俗語,『父親喫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結18:2),神回答說,『我指著我的生存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這俗語。…犯罪的人,他必死亡。人若是公義的,且行公正與公義的事,…這人就是公義的,必定存活;他若生一個兇暴的兒子,是流人血的,行了以上任何一件惡事,…他能存活麼?他必不能存活。他行了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歸到他身上。他若生一個兒子,這兒子看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看見了並不照樣去作;…他謹守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他必要存活。至於他父親,因為欺壓人太甚,搶奪弟兄,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你們還說,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兒子行公正與公義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惟有犯罪的人,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義必歸自己,惡人的惡也必歸自己。』(18:3~20)
在這裡,神還是有憐憫之心,勸人悔改:『主耶和華說,我豈是喜悅惡人死亡麼?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他的行徑,而得存活麼?』(18:23),並說,『所以以色列家阿,我必按你們各人的行徑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轉離所行的一切過犯,免得罪孽成為你們的絆腳石。你們要將所行的一切過犯從你們身上盡行拋棄,使自己得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阿,你們何必死亡呢?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18:30~32)。
所以,神的審判乃是各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神在呼喊:悔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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