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ylvia
| | 註冊時間: 2004-02-28 | | 文章: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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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四月 24, 2005 11:28 pm 文章主題: 逃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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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北區 林慧婷
讀經:民35:1~34
給利未人的這四十八座城表徵墮落、天然的人,藉利未人的事奉,被帶到復活�堙C這是利未人事奉的目的。這提醒我,即使是事務的服事,也要有屬靈的眼光,使我的服事能把人引到神聖屬靈的範圍�堙C
民35:6說到這四十八座城有六座逃城,也就是庇護城,城的設立是在過約旦河,進了迦南地以後才選出來的,功用是使誤殺人的人可以逃的地方,不僅爲著以色列人,也爲著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和寄居的。這說出要享受基督作逃城必須是在十字架的對付之下,我很享受基督作為逃城是人人都可進入的,因為在神的眼中,我所犯的殺人罪,如與人爭吵、忌妒、驕傲、定罪別人等殺人罪,在神眼中都是誤殺,都不是故意的,因為我乃是在罪的囚牢之下,行出來由不得我,我的犯罪是何等愚昧無知。我很受安慰,因為當我對自己失望我是一個如此敗壞的人時,我對自己的脾氣無能為力時,我該做的不是改良自己,我該做的乃是經過約旦河,享受基督是我的逃城,是我直接的救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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