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篇 神經綸中的基督與人所珍賞的律法相對(一)
壹 人所珍賞的律法
一 律法的地位
1 從神經綸的主要路線旁邊插進來
2 如同妾,由夏甲所象徵
二 其性質
1 聖的、義的並善的
2 屬靈的
三 其內容
1 十條誡命
2 神的描繪,因此是神的見證
四 其功用
1 暴露人的罪性與惡行
2 看守神的選民,並護送他們到基督那裏
3 征服人,叫他們成為在神審判之下的罪人
五 其軟弱
1 不能賜生命
2 因肉體而軟弱,不能行神所要的
六 是舊約的中心和要求
七 靠人的行為作出來
八 關係聖徒個人的利益,就如蒙祝福得亨通
九 為敬虔之人照著他們屬人、道德的觀念所珍賞並高舉
1 一棵樹吸取溪水的觀念,沒有三十六篇八節飲於神樂河的觀念那樣高
2 新約有植物吸取水的觀念,也有飲於神聖之河的活水,而流出活水江河的觀念
3 將聖徒比作一棵樹的觀念,不及約翰十五章揭示新約信徒是真葡萄樹-基督-之枝子的觀念那樣高
4 詩篇第一篇的屬人觀念是:喜愛神律法的人,在凡事上盡都亨通;但詩人在七十三篇的經歷卻相反
5 主在新約裏的教導是『為義受逼迫(不是亨通)的人有福了』
十 得律法頒賜的子民,必按律法受審判
十一 由基督所總結
十二 新約信徒不在律法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