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生命讀經

<<綱目>>

 

第五十二篇 按著神新約經綸,在四個階段裏之包羅萬有的基督(三)

肆 在祂升天的階段裏
 一 擄掠那些因罪和死而被撒但擄掠的人,在祂的升天裏凱旋的帶著他們
  1 使他們在祂復活的生命裏成為恩賜
  2 為著祂的身體
 二 被立為主為基督
  1 立為主,好管理並得著一切的人與事
  2 立為基督,好執行神的計畫,完成神的旨意
 三 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
  1 在時期滿足時,將萬有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
  2 使召會照著神旨意所決議的,成為神的基業
 四 作元首,作救主
  1 作元首(地上君王之元首,萬王之王),管理不信者
  2 作救主,拯救信徒
 五 命定作尊大的大祭司
  1 將屬天的事和屬天基督一切的豐富,供應給信徒
  2 為信徒代求,拯救他們到底
  3 同情照顧信徒,將他們引到施恩的寶座前
  4 行走在眾召會這些燈臺中間,整理眾召會
 六 與位大的、強盛的神均分藉祂死與復活所得的勝利擄物
 七 終極完成於:
  1 在諸天之上基督的屬天職事
  2 將祂凱旋勝利所得的擄物,當作恩賜分配給祂的身體
  3 完成神為著祂新造的工作
   a 在祂舊造的四個時代裏,並藉著舊造的四個時代
   b 完成新耶路撒冷的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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