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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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燔祭-基督作神的滿足(一)

壹 表徵基督,不重在贖罪,乃重在為神而活,使神得著滿足
貳 從牛群羊群中獻公牛犢、綿羊或山羊,或從鳥類中獻斑鳩、雛鴿
 一 按照獻祭者的鑑賞和能力獻上
 二 是能按著意志行動的生命
 三 是可以流血的生命
 四 強壯而雛幼
 五 沒有瑕疵
參 要獻在會幕門口
 一 在帳幕的外院
 二 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肆 獻祭的人
 一 按手在祭牲的頭上
  1 表徵聯合,不是替換
  2 為著遮罪
 二 在耶和華面前宰祭牲
 三 剝去祭牲的皮並把祭牲切成塊子
  1 剝去祭牲的皮
  2 把祭牲切成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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