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生命讀經

<<綱目>>

 

第四十八篇 顧到祭牲和血

壹 顧到祭牲
 一 祭牲只能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獻給神,血要流在祭壇上
 二 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牲
  1 把血潑在祭壇上
  2 把脂油燻著獻上,給耶和華為怡爽的香氣
  3 不可獻祭牲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山羊鬼魔
 三 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祭牲
  1 要在會幕門口獻上
  2 不在會幕門口獻燔祭的,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貳 顧到血
 一 血(裏面有肉體的生命)是神所賜,在祭壇上為神子民的魂遮罪
 二 打獵所得禽獸的血,要用土掩蓋
 三 自己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其血不可喫
  1 自己死者的血
  2 被野獸撕裂者的血
 四 凡喫那自己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要不潔淨到晚上
  1 凡喫那自己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要洗衣服,在水裏洗澡,不然就要擔當他的罪孽
  2 豫表的這一面極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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