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生命讀經

<<綱目>>

 

第六篇 燔祭-基督作神的滿足(四)

陸 水,火,火燒,灰
 一 水
 二 火
  1 表徵聖別的神
  2 就著燔祭說,乃是悅納的火,使神滿足
  3 就著贖罪祭說,乃是審判的火,使人蒙救贖
  4 燔祭的火絕不可熄滅
 三 火燒
  1 如同燒馨香料作的香
  2 與燒贖罪祭和贖愆祭不同
  3 燒燔祭的火要整夜到早晨不斷的焚燒
 四 灰
  1 神悅納這祭的標記-燒成灰
  2 倒在祭壇的東邊
  3 拿到營外潔淨的地方
柒 皮
 一 是給獻祭之祭司的一分
 二 表徵基督的美麗外在的彰顯,歸給服事的人

關閉視窗


Copyright © 臺灣福音書房水流職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