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生命讀經

<<綱目>>

 

第六十二篇 許願奉獻(一)

壹 四種許願奉獻
 一 把人奉獻給神
  1 人的估價
   a 由神估定-在神眼中
   b 按照聖所的秤
  2 各種的估價
   a 男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五十舍客勒
   b 女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三十舍客勒
   c 男的從五歲到二十歲,二十舍客勒
   d 女的從五歲到二十歲,十舍客勒
   e 男的從一個月到五歲,五舍客勒
   f 女的從一個月到五歲,三舍客勒
   g 男的六十歲以上,十五舍客勒
   h 女的六十歲以上,十舍客勒
  3 人若貧窮,出不起所估的價,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二 奉獻牲畜給神
  1 是聖別的
  2 不可頂替,不可交換
  3 若有交換,所許的和所換的,都成為聖別的
  4 若是獻上不潔淨,不可獻給耶和華的牲畜,要由祭司估定價值
  5 許願的人若要把牲畜贖回,就要在所估定的價值上,再加五分之一
 三 奉獻房屋
  1 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的房屋,由祭司估價
  2 奉獻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要在所估定的價銀上,再加五分之一,房屋就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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