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生命讀經

<<綱目>>

 

第四十四篇 爭戰(十三)

 五 煉淨並潔淨所擄的和所獲的
  1 把所有的男孩,和已出嫁的婦女殺了
  2 那些殺戮的,要在營外安營七天,凡殺了人的,凡碰著被殺的,要潔淨自己和自己所擄來的
  3 潔淨一切衣服、皮件、山羊毛織的物件、和各樣木器
  4 煉淨一切的金屬,並潔淨凡不能見火的
  5 第七日要洗衣服
 六 分配所奪來的人畜
  1 一半歸與出去打仗的,一半歸與全會眾
  2 從出去打仗的人所得的人口、牲口中,每五百取一,徵為貢物,奉給耶和華
  3 給耶和華的貢物,要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作耶和華的舉祭
  4 從會眾所得的一半之中,每五十取一,交給負耶和華帳幕職責的利未人
 七 軍長向耶和華獻供物
  1 因軍中沒有缺失一人而獻上
  2 獻上金器,好在耶和華面前為自己遮罪
  3 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收了所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金子,就帶進會幕作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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