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生命讀經

<<綱目>>

 

第四十八篇 爭戰(十七)

 五 關於以色列中的女子承受美地的進一步律例
  1 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曾為她們父親的族系要求地
  2 約瑟子孫家族各族系的族長,也為他們的支派要求同樣的地
   a 耶和華曾吩咐摩西,將他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
   b 女兒若嫁給別支派的男子
   c 到了禧年,她們的產業會加在她們所歸屬支派的產業中
  3 照耶和華的話給以色列人的律例
   a 允許西羅非哈的眾女兒隨己意嫁人,只是要嫁給同祖宗支派家族的人
   b 以色列人的產業不可從這支派傳到那支派
   c 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她同祖宗支派家族之人的妻
  4 照耶和華對摩西的吩咐,西羅非哈的眾女兒都嫁給她們伯叔的兒子,她們的產業仍留在她們父親族系的支派中
  5 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嫁給約瑟,就是履行這律例的一個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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