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生命讀經

<<綱目>>

 

第二十三篇 國度憲法的頒佈(十一)

柒 關於國度子民待人的原則
 一 不要審判,免得你們用甚麼審判人,也必受甚麼審判
  1 看見你弟兄眼中的刺,想到自己眼中的梁木
  2 先從你眼中去掉梁木
 二 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珍珠丟在豬前
 三 求、尋找、叩門
 四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關閉視窗


Copyright © 臺灣福音書房水流職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