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生命讀經

<<綱目>>

 

第二十七篇 王職事的繼續(三)

肆 與罪人同歡
 一 馬太蒙召
 二 為王豫備筵席
 三 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王和祂的門徒一同坐席
 四 法利賽人定罪王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喫飯
 五 主啟示自己是醫生,是來呼召罪人的一位
伍 與宗教難合
 一 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
 二 新郎同在不要禁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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