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綱目>>

 

第八篇 福音的真理

壹 人得稱義,不是本於行律法
貳 律法是監護人,看守神的選民直等基督來到
參 基督來到以後,律法就過去了
肆 在神新約的經綸之下
 一 人本於信基督得稱義
 二 人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三 人向律法死了,叫他可以向神活著
 四 人有基督活在他裏面
 五 人成為新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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