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綱目>>
第八篇 福音的真理
壹 人得稱義,不是本於行律法 貳 律法是監護人,看守神的選民直等基督來到 參 基督來到以後,律法就過去了 肆 在神新約的經綸之下 一 人本於信基督得稱義 二 人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三 人向律法死了,叫他可以向神活著 四 人有基督活在他裏面 五 人成為新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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