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生命讀經

<<綱目>>

 

第十四篇 律法的重申(七)

肆 重申一般的律例和典章
 一 關於聖別的飲食
  1 表徵甚麼樣的人是不潔淨的,甚麼樣的人是潔淨的
  2 禁止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二 關於幫助缺乏的人
  1 每三年的末一年要以十分之一幫助
   a 要將十分之一取出來,存在城中,當作富餘,顯出美地出產的豐滿
   b 顧到利未人、寄居的、並孤兒寡婦的需要,使耶和華神更多祝福他們
  2 每七年末一年的豁免
  3 借給窮乏的弟兄
   a 他們對窮乏的弟兄,不可忍著心不鬆手
   b 總要向弟兄鬆手,補足他的缺乏
   c 他們要謹慎,不可心裏起卑下的念頭
   d 給的時候,心裏不可有厭煩
   e 那地上的窮人不會斷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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