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生命讀經

<<綱目>>

 

第二十二篇 律法的重申(十五)

 十四 關於顧到別人權益的話
  1 以色列人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不顧,總要把牠牽回交給他的弟兄
  2 他的弟兄若是離他很遠,或是不認識的,就要牽到自己家裏,等他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
  3 弟兄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都不可不顧
  4 弟兄的驢或牛跌倒在路上,不可不顧
  5 以色列人若建造新屋,要屋頂四圍安低牆
 十五 關於任何種的攙雜
  1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女子的衣服 
  2 以色列人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他的葡萄園裏
  3 以色列人不可並用牛驢耕地
  4 以色列人不可穿攙雜料作的衣服
  5 以色列人要在衣服的四角作繸子
 十六 寬待生產的動物
  1 以色列人在路上若遇見鳥窩,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
  2 牛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
 十七 關於失去入耶和華之會的權利
  1 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2 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直到十代,也不可
  3 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直到十代也不可
  4 以色列人不可憎惡以東人和埃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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