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綱目>>
第四十二篇 基督的兩次顯明
壹 基督的第一次顯明 一 為要將自己獻給神為祭,好除掉罪 二 為要完成永遠的救贖 三 為要成立新約 四 為要遺贈新遺命 貳 兩次顯明之間 一 進入諸天之上的至聖所 二 顯在神面前 三 作大祭司,在真帳幕裏供職 四 執行新遺命 參 基督的第二次顯明 一 與罪無關 二 乃為拯救 1 使我們的身體得贖,改變形狀 2 使我們得著釋放,脫離舊造的虛空和敗壞的奴役 3 使我們得榮耀 4 使我們得完滿的兒子名分 5 使我們得著對神的全享
Copyright © 臺灣福音書房.水流職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