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綱目>>

 

第四十二篇 基督的兩次顯明

壹 基督的第一次顯明
 一 為要將自己獻給神為祭,好除掉罪
 二 為要完成永遠的救贖
 三 為要成立新約
 四 為要遺贈新遺命
貳 兩次顯明之間
 一 進入諸天之上的至聖所
 二 顯在神面前
 三 作大祭司,在真帳幕裏供職
 四 執行新遺命
參 基督的第二次顯明
 一 與罪無關
 二 乃為拯救
  1 使我們的身體得贖,改變形狀
  2 使我們得著釋放,脫離舊造的虛空和敗壞的奴役
  3 使我們得榮耀
  4 使我們得完滿的兒子名分
  5 使我們得著對神的全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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