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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hi
| 註冊時間: 2004-03-17 | 文章: 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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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二 十二月 07, 2004 3:59 pm 文章主題: 不懂生命讀經中這句話的意思-『卻不能把我們當作可信的接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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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後書生命讀經 第三篇 豫防者
提後二章十三節繼續說,『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否定自己。』本節的可信,指主對祂自己的話信實。我們若是對祂失信,祂雖然仍是可信的,卻不能把我們當作可信的接納,而使祂自己成為不可信的,就是否定祂自己,否定祂的性情和所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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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ao4080
| 註冊時間: 2004-03-17 | 文章: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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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十二月 08, 2004 7:58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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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祷读一下,我无法用言语说明,我的生命还小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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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nyyu
| 註冊時間: 2004-08-04 | 文章: 6 | 來自: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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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四 十二月 09, 2004 10:29 am 文章主題: 信实的大能者需要有我们成为祂&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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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读原文会帮助我们理解一些按照中文语法无法理解的语句吧!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祂是可信的(实信者),而我们的不可信,当然不能当作祂信实的对象被接纳
可信是双方的(需要信实的实施者和信实的接收者)
接收者不信实,当然即便实施者如父神那样的信实也无法实施祂的信实啊! _________________ §A?W?p?P??¥X来?????I,??¥H众?£?k?£爱§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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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dwang Board_Adm
| 註冊時間: 2004-02-25 | 文章: 3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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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四 十二月 09, 2004 11:09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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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yu回答的很好,神是信實的,但必須有相信祂的人來接受神,這才完成了『信』這件事。『信』必須有兩方都是願意接受另一方,這原則才能運行。
如果我們不信實,這並不能改變神是信實的事實,而神也無法勉強我們這被賦予自由揀選意志的人來相信祂,因此,信實的神就不能接納不信的人。
如果神接納了不信的人,那就抵觸了『信』的原則:有一方不信,而這『信』卻可運行,那也把施信者(神)弄成不信的了。這會否定神的所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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